急问,斑主别删贴
本帖最后由 season77 于 2009-8-27 15:17 编辑本人于德国人结婚,现在拿探亲签证3个月来德国.现在怀孕了,想留在德国生小孩.去外办申请家庭团聚签证,但是被告知,如果小孩没有异常,必须回国.现在有一个月的容忍居留.求助精通法律的人士,我如果能留在来,拿怕生完小孩再回国.
补充,在中国拿的结婚证.如果在中国申请家庭团聚签证,必须拿到A1.所以我申请的是探亲签证.
因为小孩的原因,想留下来生小孩,可是外办说,如果小孩没问题,就需要回中国.想申请家庭团聚签证,也必须回国申请. 不太懂,帮MM顶顶,MM应该去法律版问问,那儿达人多。 德国和美国等其他国家不一样,不是移民国。即使是怀孕了,也不能以此为借口延长签证。
我觉得还是趁肚子显眼之前坐飞机回去的好,毕竟高空飞行对胎儿不好。 多少人怀孕了都还想回国生呢
一般来说是这样的,要先回去,然后再申请来,这样来来回回就折腾准妈了
A1的申请条件是啥啊,有语言要求还是啥的 不是说报个语言班就可以了吗?A1就是0基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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