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最致命的问题
之前看到一个贴,有妹妹说买了C家的保险,续保后算新保险,不负责治疗之前的病.照这样说,如果有病没有治疗好,或者又复发,保险到期后续保险或者换保险公司,之前得过的病继续治疗或者复发需要治疗,都要自己给钱吗.
还是说只是私立保险这么苛刻,公立保险就全部给报销啊 自然,保险是保未知的风险,你都病了已知了你当保险公司慈善机构白掏钱给你看病,欧们是要赚钱的。 自己老生病的没必要买私保,包得多费用很贵,便宜的包的少还不如不买 那么买公保的话,之前得过的病继续治疗或者复发需要治疗,就可以报销所有的钱吗 是的,公共保险是德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一部分 是呀,公保就是很社会主义,钱多的人保费高,穷人少付,甚至免费。可看病时大家一样对待。 本帖最后由 wey 于 2009-8-29 10:55 编辑
有的私人保险要求要么如保前全面体检一次,要么三个月等待期即等三个月后才开始给保。 公保也没有那么社会主义把 不是满30岁就不能保了吗 公保也没有那么社会主义把 不是满30岁就不能保了吗
asking100 发表于 2009-8-31 06:51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过了30岁国家保险的学生价格就没有了。如果你还愿意用国家保险,那么需要多付钱。 就算是多付钱的公保也比不报销的便宜私人保险好啊 而且将来夫妻和孩子都用一份公保就可以了哦,私保只保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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