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Wassermelone 发表于 2009-9-9 21:4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同学也是在Dienstleistung公司,也拿到工作签证,还是前几年有vorrangpruefung的时候。
结论:lz把心放在找工作上,不是工作签证 把外事局的规定抄给公司就OK了。现在如果有工作合同,居留根本就没有问题 我今天回email了。就说须先拿到工作合同,才可以延签。
不管是Dientsleistung还是其他的公司,大多数都会问类似签证的问题。
想请问什么是Vorrangpruefung? 不要正面回答,以影响他们对你的判断。要让用人单位清楚,他们想让你有工作许可,你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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