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small
发表于 2009-9-16 08:58
现在德国正在查中餐馆工资过低的问题呢,去投诉的话,一投一个准
HAPPY23
发表于 2009-9-16 09:06
我昨天去了法兰克福的领馆,才知道为什么中国人重视受歧视,领馆的工作人员代表着中国政府,对待来办证件的中国同胞们,态度特差,不论年龄全部训斥,对待外国人,低三下四,,只怪咱么是中国人
wnr02
发表于 2009-9-16 15:35
我原来也有个大厨朋友,还是在自己的亲戚的餐馆工作,合同上也是1800左右,拿到手大概800欧。1800应该是税前,税后大概1200,然后还要扣去住宿费(250)和伙食费(150),最后剩下800欧左右。国内办过来的劳务大厨,如果吃住在饭店,一个月拿800欧挺普遍。回去的时候,养老保险可以退。工资单也没有,但他要的话,老板还是会给他的。没有休假是违法的,除非大厨同意老板出钱买他的休假。我估计老板扣了1800做押金是为了防止他合同期满滞留不归,黑在这边,这样老板再从中国招大厨就很难批了。当时我的朋友也想黑下来,把他的亲戚吓了一跳,最后还是回去了。不管怎么说,老板私自扣钱做押金是违法的。
财神妹妹
发表于 2009-9-16 19:30
如果这为仁兄在德国待的时间够久,见的事情够多,应该见怪不怪了。试问,在德国,但凡中国老板能够欺负的除了自己同胞还能有谁?
anl
发表于 2009-9-16 20:13
所有的中餐馆都这样,不只是楼主的老乡一个
Eva2005
发表于 2009-9-16 20:17
Wodka
发表于 2009-9-16 20:52
看到一个“欧华导报”的回复:
http://www.chinesen.de/index.php?option=com_jfusion&Itemid=306&jfile=viewtopic.php&t=552
帖子由 Nanking » 2009-09-16 20:48
这位大厨应当首先书面(中文)给老板写信,先只是要求老板给予所有的工资单。如果不给,则可以去找律师,让律师责令老板写工资单。拿到工资单后,就可以算出实际应当得到的工资。于是:
一、根据工资单还有多少钱没有支付,
二、工资单上是否包含了加班费用。如果没有,就必须补加。
根据以上两笔钱,再书面给老板写一封信,算出上面的详细帐目,要求补多少钱。如果不补,就可以再找律师,要求对方支付这么多钱。再不支付,就上法庭。
通常情况下,如果当事人事先已经书面给对方写过信,则过后律师再写信的费用由对方支付。所以,自己给对方写(中文)信后一定要复印留底。如果过后老板抵赖说没有写过,就可以将这些信拿出,必要时让人翻译成德语,不必公证。
Wodka
发表于 2009-9-16 20:55
看到一个“欧华导报”的回复:
http://www.chinesen.de/index.php?option=com_jfusion&Itemid=306&jfile=viewtopic.php&t=552
帖子由 Nanking » 2009-09-16 20:48
这位大厨应当首先书面(中文)给老板写信 ...
Wodka 发表于 2009-9-16 21: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专家出手就是不同啊,有理有条,次序清清楚楚。
wnr02
发表于 2009-9-16 22:04
这样的手段也是违法的。假期是不允许买卖的,只能等组交换,就是假期换假期。
Eva2005 发表于 2009-9-16 21:1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真的吗?我现在工作的公司如果假期没用完,年底可以折算成钱发放,难道是违法的?
flyingbear
发表于 2009-9-16 22:16
找律师吧,风口浪尖上,得罚个3,5万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