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严 发表于 2009-9-17 20:33

一个真实的故事

本帖最后由 尊严 于 2009-9-17 22:46 编辑

时间:2009年9月8号,下午6点(天还不黑)

地点:Campus von FH Anhalt,Köthen
人物:受害者A(中国人),歹徒B(德国人),教授,学校律师,警察等

事情经过:2009年9月8号下午6点,A在学校宿舍楼下遭到B的袭击。一个黑色塑料袋套头上,推倒在路边,强奸未遂,然后把钱(现金100多欧,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和手机(用了一年的索尼爱立信W910i)抢走。可怜的A求助一个路人阿姨报警,与此同时看到B背影的另一名学生也报了警,后来成为目击证人。警察赶到,一番拍照,寻找,问询后把A带回警局做口供。第二天早上又来警察让A把事情经过重复一遍。A从警察提供的众疑犯照片里认出B(80%确认),随后那个目击者也确认了B,是99,9%的肯定。照这样看,警察是不是该抓人了啊,可是到现在那个歹徒仍没有被逮捕。因为在事发第4天的早上,准备去看医生的时候又发现了B,而且这次是在宿舍楼下。这次变成了两个人,尽然在楼下转悠,还想作案!!!A再次通知警察,可还是让丫给跑了,后来他们还打电话说B那个时间在上班,说A或许是看错了。可是曾经给A带来伤害的人怎么会看错呢?A气愤不已。但又没有证据。随后几日警察什么事也没解决,已经很缺乏安全不能独自外出的A恳求教授尽快给出答辩时间,同时把这件事跟教授解释了。很有正义感的教授给A联系了学校律师,想帮A把被抢走的钱和手机要回来,还试图帮A换个公寓。于是又约了学校律师和警察把这件事再次阐述了一遍。。。
之后律师问A需要怎样的帮助。A说要换房子,律师说会跟学校房管处联系,好说隔天给答复。结果,当天晚上给A发邮件说房管那儿让A自己跟一个中国籍的Tutorin联系,帮忙找房子。虽说当下开学前期,房子比较紧张,房管处也不该就这样打发吧,起码找个愿意换房子的人啊。那个Tutorin也就一翻译而已,专为刚来德国语言还不是很好的同学提供帮助,填个申请房子表格什么的,对宿舍的住房情况根本不了解诶,更没有帮换房子的权利。这不是在踢皮球,推卸责任嘛!!生气!!!
A又询问,被抢走的钱和手机如何能拿回。结果警察不咸不淡的说,钱无论如何没了,但手机我们已经在帮你寻找了。说得跟A故意添麻烦似的。
就这样,时间过了好几天,警察那儿没消息,律师没消息,房管处更没消息。本来还天真的认为会有结果。。。
A真的是很气愤,不知道谁还能真正的帮助自己。这件事还没有跟远在国内的父母提过。虽然自己很坚强,可是A该怎样为自己的利益而抗争呢?难道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嘛?
A不明白,为什么警察不把罪犯抓起来?为什么自己的利益受到伤害却无法得到赔偿?A在的城市每年有大批的中国学生来求学,而且年纪都偏小,刚高中毕业而已。像这样子没有安全感的城市,作为弱势群体的我们有谁重视,有谁来保护!
像A这样子类似的经历,之前有很多中国同学都有遇到,男生女生都有,可是每次警察都是做个口供之后就不了了之。难道父母送孩子出来就这样被欺负嘛?

xumeng 发表于 2009-9-17 20:39

这就是人权,搂主你的不幸成就了民主人权的胜利,俺作为中国人替你干都惋惜,德国 motherfucker

Anonymous 发表于 2009-9-17 20:40

法律版是非多,实话少,不评论

hh2 发表于 2009-9-17 20:47

本帖最后由 hh2 于 2009-9-17 21:48 编辑

A不明白,为什么警察不把罪犯抓起来?

因为德国和中国应该成为的那样,是一个正常社会。正常社会实行的是无罪推定。就是说,无法证明一个人有罪,则他就是无罪。根据主帖的叙述,本案并没有找到罪犯,连嫌疑犯都没有找到。本案只有A和ta同学的人证,且没有完全确认;第二天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任何自由人当然都有权“尽然在楼下转悠”,“还想作案!!!”纯属猜测;何况B还有不在现场证明。

为什么自己的利益受到伤害却无法得到赔偿?

因为本案还没有破案,所以自己的利益受到伤害当然无法得到赔偿;就算本案破案、提起公诉、嫌犯被法庭认定有罪,自己的利益受到伤害是不是有法得到赔偿,还是要由法庭来决定。

steven2009 发表于 2009-9-17 20:50

这就是人权,搂主你的不幸成就了民主人权的胜利,俺作为中国人替你干都惋惜,德国 motherfucker
xumeng 发表于 2009-9-17 21:3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说些实在的话好不好》?说这些有屁用啊!

xumeng 发表于 2009-9-17 20:55




说些实在的话好不好》?说这些有屁用啊!
steven2009 发表于 2009-9-17 21: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实话就是 motherfucker, 法治国家就是这样

vivien0928 发表于 2009-9-17 21:00

楼主是你自己的真实遭遇吗{:4_294:}

尊严 发表于 2009-9-17 21:40

{:4_303:}

hh2 发表于 2009-9-17 21:59

完全理解mm的心情。但是现代社会没办法的,法律上的事情只能按照法律来办,法律保护的是全体,而不是个人。快意恩仇的事情,只在武侠小说里才有。不要在西方了,就算非洲中国也一样,除非你是酋长的公主、或者高官的女儿。

倒是多关心换房子的事情吧,问问高年级的学生,他们怎么换的。

hellenstein7 发表于 2009-9-17 22:10

A 如果目前警察帮不上你的话,你可以向当地的中国学生求住,或是先住到你朋友家一段时间。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一个真实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