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S 发表于 2009-9-19 19:24

德国居留法

最近想申请家庭团聚,没有时间准备A1, 看到大使馆主页上:
http://www.peking.diplo.de/Vertretung/peking/zh/Downloaddateien/01__allgemein/Visabestimmungen__neu/Visa__Lang__Sprachkenntnis__DD,property=Daten.pdf
写着:
。如果下述情况之一相符的话,您就无需出具德语语言
证明:
您■■ 或者您的配偶是欧共体成员国(不包括德国)之一的公
民。
■■ 您因身体,精神或心灵上的疾病或残缺而不能证明简单
德语知识。
■■ 您具有大学毕业证书或同等级别的证书,或者由于其他
原因,您明显只有极少的融合需求。
■■ 您不想在德国长期逗留。
■■ 您的配偶拥有一份居留许可证明作为:
■■高水平的专门技术人员(居留法第十九条)
■■科研工作者(居留法第二十条)

我老公在这边做博士后,算是科研工作者吧:),是否就不需要
A1证明呢?有没有知道这个居留法的?能提供和链接吗?

wnr02 发表于 2009-9-19 20:00

你老公的签证上写了按照第几条签发的,让他看下是不是20条不就可以了吗

JACS 发表于 2009-9-19 21:50

谢谢ls!

sigi 发表于 2009-9-20 10:06

这个 科研工作者 指的是需要签证的那个,不是已经获得德国签证的那个吧?

JACS 发表于 2009-9-20 12:21

您的配偶拥有一份居留许可证明作为:
■■高水平的专门技术人员(居留法第十九条)
■■科研工作者(居留法第二十条)


回楼上,显然是指已经获得德国签证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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