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yzxl 发表于 2009-9-23 18:56

求助,请事假回国项相关规定

因病需要回国一个月治疗。
urlaub已经用完了。
这边的诊所不仅看不出什么病来,还只给开两周证明。

怕直接请事假公司不同意,想问问高人的意见,该怎么办?
劳工法有没有请事假的相关规定?
我要怎样才能合法的回国一个月呢?

cosimo 发表于 2009-9-23 20:28

看不出病来都给你2周假也不错了。
要么你给德国医生说你需要1个月在国内治病,不过不容易说服德国医生

liphy 发表于 2009-9-27 20:34

一年不是有30天的休假吗?而且再加上医生给你开的2个星期,就差不多6个星期了,还不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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