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ickay0 发表于 2009-9-27 14:25

help!!

本帖最后由 buickay0 于 2009-9-27 17:13 编辑

我在马路正常行驶,停在马路边上的车门开着的(本人无法肯定到底开的怎么样的程度),由于在我前面有一辆车,我只是正常速度跟着,就这样擦着他的车门,我的反光镜被蹭掉了,还有车门那里还有一些划横,可恨的是Polizei 完全站在他这边,说车门开的肯定很小,大的话车门早撞飞了,说是我开车没有注意马路边上的车子情况。我想寻求法律帮忙不知道有没有这个必要。
我总觉得自己是冤枉,他开车门根本就没有注意马路上的车才导致的。 New Bitmap Image.jpg


可是警察说我错了,要签字,我先说要找律师,他说这样你就更惨,要付更多的钱,我在他的怂恿下才签的字
我现在看了很多类似的东西,都说明我没有太多错误

问问还有没有余地阿,真是心急如焚,各位能帮我建议

达个桥http://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1020257&extra=page%3D1

buickay0 发表于 2009-9-27 14:33

刚和警察打了电话,现在要过去,不知道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议

@1234@ 发表于 2009-9-27 14:58

带着律师吧,有律师在保险一些。
花钱也花的明白。

buickay0 发表于 2009-9-27 15:33

像这种情况请律师需要多少钱啊,我以前只是接触过一些学校的免费律师咨询,还从来没有真正地找过律师

听涛小筑 发表于 2009-9-28 11:36

没看明白,如果他车门本来是开着的,你开过去刮了他,就是你的责任啊。相反如果是你驶过他时,他才开车门那就是他的责任。我看了半天,都没明白LZ表述的是什么意思

北半球 发表于 2009-9-28 11:38

吓人的题目。。。我飞奔而来。。。不清楚。。。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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