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09-9-30 10:48
分居两地工作难道也不能拿3级税卡?
daodaotaotao2 发表于 2009-9-30 11:2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里说的分居是指dauernd getrenntes Leben,而两地工作而造成的各自在工作地有zweite Wohnung的,不是还要保证夫妻有一共同的Hauptwohnung来保证不分居嘛
wochenende128
发表于 2009-9-30 10:54
本帖最后由 wochenende128 于 2009-9-30 11:55 编辑
那如果拿了家庭团聚签证,3个月回国一次看望照顾一下双方的父母,
比如4,5个礼拜,这样有问题吗?
难不成团聚了,拿了3级税卡,就不能分开了,必须一起在德国?
或者分开有个最高时间限制?{:5_339:}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09-9-30 11:01
那如果拿了家庭团聚签证,3个月回国一次看望照顾一下双方的父母,
比如4,5个礼拜,这样有问题吗?
难不成团聚了,拿了3级税卡,就不能分开了,必须一起在德国?
或者分开有个最高时间限制?{:5_339:}
wochenende128 发表于 2009-9-30 11:5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是Einzelfallentscheidung,只要有Indiz证明没分居就行,譬如Anmeldung一直保留在一块,税务局当然不会跑你家看你们是不是住一块拉。
但,注意,因为我们普通的居留离开德国一次性超过6个月就失效了,所以可以说在这种情况下,最高时限就是6个月
daodaotaotao2
发表于 2009-9-30 12:00
这里说的分居是指dauernd getrenntes Leben,而两地工作而造成的各自在工作地有zweite Wohnung的,不是还要保证夫妻有一共同的Hauptwohnung来保证不分居嘛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09-9-30 11:4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还有个问题请教:是不是只要夫妻俩都把A地作为共同的Hauptwohnung, 而其中一方把B地作为Zweite Wohnung就可以用Doppelt Haushaltsfuehrung来报税啦?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09-9-30 14:22
还有个问题请教:是不是只要夫妻俩都把A地作为共同的Hauptwohnung, 而其中一方把B地作为Zweite Wohnung就可以用Doppelt Haushaltsfuehrung来报税啦?
daodaotaotao2 发表于 2009-9-30 13:0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B地得是工作地
daodaotaotao2
发表于 2009-9-30 15:58
B地得是工作地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09-9-30 15:2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嗯这样一来差不多交的税能全部退回来
wochenende128
发表于 2009-9-30 16:50
本帖最后由 wochenende128 于 2009-9-30 17:52 编辑
这个是Einzelfallentscheidung,只要有Indiz证明没分居就行,譬如Anmeldung一直保留在一块,税务局当然不会跑你家看你们是不是住一块拉。
但,注意,因为我们普通的居留离开德国一次性超过6个月就失效了,所以可以 ...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09-9-30 12: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个人也觉得是这样的,毕竟税务局不可能要求外国人一旦在德国团聚就不能回自己国家了,
不过这样的话,很多人就可以用家庭团聚来避税了
比如团聚之后,只要配偶至少每6个月入境一次,另一方就可以一直用3级税卡。甚至配偶可以在国内工作,春节,五一,国庆等假期再到德国来。。。收入越高,避的税越客观{:5_317:}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09-9-30 19:18
嗯这样一来差不多交的税能全部退回来
daodaotaotao2 发表于 2009-9-30 16:5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Doppelte Haushalt是很厉害,我去年关这项就报了6千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09-9-30 19:20
我个人也觉得是这样的,毕竟税务局不可能要求外国人一旦在德国团聚就不能回自己国家了,
不过这样的话,很多人就可以用家庭团聚来避税了
比如团聚之后,只要配偶至少每6个月入境一次,另一方就可以一直用3级税 ...
wochenende128 发表于 2009-9-30 17: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就说明了Einzelfallentscheidung的意思,如果只是每年逢年过节的入境一次,税务局会界定另一方的生活重心其实是在国内,而不是在德国
Wilson0402
发表于 2009-9-30 19:25
这个就说明了Einzelfallentscheidung的意思,如果只是每年逢年过节的入境一次,税务局会界定另一方的生活重心其实是在国内,而不是在德国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09-9-30 20:2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这样会有什么严重的后果吗??取消家庭团聚签证还是把税卡再改回1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