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copinion 发表于 2009-9-29 22:09

请教:非工作原因搬家退税问题

夫妇两地分居,现在搬到一起,不是因为工作原因。这种情况能退税吗?如果可以,请问在哪里填写?
谢谢指教!

Ξ爷 发表于 2009-9-29 22:21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09-9-30 08:46

夫妇两地分居,现在搬到一起,不是因为工作原因。这种情况能退税吗?如果可以,请问在哪里填写?
谢谢指教!
publicopinion 发表于 2009-9-29 23:0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非公务原因造成的搬家费可以作为Haushaltsnahe Dienstleistung报为Aussergewoehnliche Belastung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997655。
条件是有帐单Rechnung即银行付款凭证Kontoauszug或Zahlungsauszug。
并且只能报工时费,如搬家公司的Arbeitsstunden的费用。

publicopinion 发表于 2009-9-30 10:13

3# 多事之秋


多写高人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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