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nk7178 发表于 2009-10-5 14:26

申请Familienachzug ,必须两个人住在一起吗?

事情是这样的, 我们刚结婚,我是学生,老公是德国籍,在工作,
正好我的签证也要到期,我是可以拿学生身份继续延签的,但是 既然结婚了~我就想改变一下拘留目的,可能有工作许可~~我毕业了省了工作签证的事,但是今天我去外事局,说是必须两个人在一个城市!!    我们现在不在一个城市,我再柏林,老公在别的城市~~

我就是想问一下~~有了解法律的朋友, 申请这个,必须两个人在一个城市吗?

我自己看了半天,没看出来说是一定要在一个城市~~~~

知道的朋友请帮忙~~~谢谢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09-10-5 14:36

团聚团聚,分居怎么算团聚
再说法条上写着呢§ 28 Abs. 2 AufenthG
"...die familiaere Lebensgemeinschaft mit dem Deutschen im Bundesgebiet fortbesteht..."

think7178 发表于 2009-10-6 06:53

{:2_228:} 谢谢

bluemoon 发表于 2009-10-6 07:34

你可以在你老公住的地方anmelden,在你上学的地方注册zweite Wohnung就可以了。

Berlinxiong 发表于 2009-10-6 08:01

在你LG工作的城市跟他登记同一住址的户口.
然后去他的城市延签证.
柏林只能作为你的第二住址.

think7178 发表于 2009-10-7 15:39

谢谢楼上两位~~~{:2_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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