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帮助,关于在超市停车场,购物车碰别人汽车。
今天一天,昏头昏脑的。早上在Real购物,手推的购物车不小心碰了别人停着的大奔,仔细看了碰撞的位置,没有发现伤痕,就开车走了。谁知道,下午警察找上门来的,说我被大奔车主举报交通事故逃逸,而且大奔车主说有事故伤痕。
大家出出主意,我现在该怎么办?
这情况是属于Verkehrsrechtsschutz范围里面吗?
现在马上去买一个ADAC Verkehrsrechtsschutz还有没有用? 警察怎么找到你的?{:5_331:} 肯定是录像,发现了楼主开车的车牌号 可能当时碰巧给大奔车主看到了,自己车牌也给人记下了。
后悔啊,要是当时等等就好了,光以为没有伤痕就开车离开了。 手推的购物车蹭的应该就不是verkehrsrechtsschutz里管的了吧
你自己有保haftpflichtversicherung么,应该这个管吧 这个不怕 自己的HP就可以管。。。你也要求一下 再去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伤。。。 这种事还算比较常见,lz不必过于焦虑。
你还有更详细点的说明吗,比如对方的车没有完全停在线内,屁股出来太多等,或者你的购物车过满过重,如果有的话都对你有利。 这个不怕 自己的HP就可以管。。。你也要求一下 再去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伤。。。
100 发表于 2009-10-8 18:4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说的比较关键。。。。得验伤。。。 这个属于private haftpflichtversicherung承保范围 本帖最后由 繁星落处 于 2010-3-21 22:48 编辑
赔大奔的损失是小事,大不了让保险赔。 重点还是在“事故逃逸”上,收传票上法庭就麻烦了。
你的这个事件很值得那些喜欢撞了别人的车,然后"自我目测判定无损"加溜之大吉的人借鉴学习。
记住教训, 以后老老实实做人啊。 就说不是故意的,自己根本不知道 {:5_386:}对自己做的事担起责任就有那么难。都知道蹭了,就该留条。我就曾在我的车前发现个条说是蹭了我的车,我转了一圈仔仔细细也没看出来,洗了车后,发现有个很微小的蹭痕,我也不肯定是以前就有的还是新的,打电话给留条的,当时她就说感觉蹭了我的车,但也没看出来什么问题,但她 bereit, 对她做的事负责,我后来是没要她一分钱。为什么我们的男同胞就不能有点担当。 这个繁星落处很会教人好好做人啊!!!好像别人都不会做人似的,即使你是教育人,说话态度咋那么不中听,好像你是什么事儿都做得很好似地,到处跑出来教育人。讲道理要像楼上这个Fusion,教导了别人,话也中听。 回复 13# baiyangshu
顶 那个繁星落处说话真冲 没准是个富二代 哈哈 繁星落处 说话是难听,赫赫,不过仔细想想,他说的话也是蛮中肯的,忠言逆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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