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再帮帮忙
前些天发的帖子,acer电脑8个月坏了四次,得到了大家的回复,于是前两天给Acer写信,Acer说要找卖电脑的商家退货j。后来又给卖电脑的商家写信,今天收到他们的E-mail,他们说让我把电脑寄回去,并附上我的Fehlerbeschreibung和Acer的维修单,他们会再 Pruefung一下,如果情况属实会退款。
但是他们对关于退款写了这么一句话:Bitte beachten Sie, dass Sie eine Gutschrift über den Zeitwert des Gerätes erhalten werden. 这是不是说我只能拿回一部分的钱,而不是我买电脑时的原价。请教各位法律达人,他们这么做对吗?有法律依据么?如果他们这么做合法,是不是我有可能只能拿回很少的钱呢? 谢谢啦! 可惜好像是这个意思哟 :dizzy: Nach dem EuGH-Urteil vom 17.04.2008 (Az. C-404/06) kann bei der Nachbesserung im Rahmen eines Kaufvertrages kein Anspruch auf Wertersatz für die vom Verbraucher gezogenen Nutzungen verlangt werden. :dizzy: einfach diese Seite ausdrucken (dort gibt es schon Druckversion):
http://medien-internet-und-recht.de/volltext.php?mir_dok_id=1589
und bei 卖电脑的商家 abgeben. 这个没道理,他出售的商品质量有问题,严重影响你的使用,你还没找他要赔偿,他到找你要折旧?
不用怕,先让他退货。如果他不给你原价的话,你再找律师。这是100%他没道理。德国也有消协,搞不好去告他好了。 :dizzy::dizzy: :dizzy: :dizzy::dizzy: 楼主大家不是都帮你出主意了吗,你还头疼啥 本帖最后由 bonie123 于 2009-10-9 13:16 编辑
我想要具体点的法律条文,所以头晕:dizzy:估计得学习法律的同学帮忙了 谢谢大家的帮助{:5_335:} 前面太有才了不是已经给出来了么?自己看一下是否符合你的情况,然后打印出来邮寄过去不就可以了? 我都看了人家給楼主你的链接了,楼主你难道没看么? 质量怎么这么差 看到了谢谢大家{:5_335:} 我九月底,同一公司签了一份正式合同。要求十一月一号开始上班。
可是, 上星期五 (十月九号), 公司打电话告诉我, 从公司的利益出发,他们现在选择了
另外一个人。 所以我的合同作废。
请问, 这种情况我能要求补偿金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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