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uman 发表于 2009-10-15 23:52

关于kun房限期的问题

小弟在“住房搬家”那里发过一个痛诉无良房东的帖子,虽然现在事情没解决,但是我信心十足,呵呵,然后因为这事也找了些东西看,收获了点东西,写了出来放在跟帖里,怕同胞们看得不方便,现在重新帖到前面来,给大家点帮助:
我昨天晚上和今天下午看了老半天的有关于租房和退房的德国民法(应该没说错吧~~)中的条款,有了以下的收获,写出来,小弟学机械的,不敢保证100%准确,希望多多多少可以帮助一下有相关烦恼的兄弟姐妹们:
不是所有的房租合同都适用提前3个月通知要kun房,只有不确定或不限制合同时间长短的合同(unbefristet)才适用提前3个月通知房东要kun房,并且提前3个月这是普遍认同,默认的,不需要特别写出来,除非房东因为特殊原因特别指出4个月或更长的时间,(比3个月短的情况不知道有没有,估计这由房东自己定),并且kun房的申请必须是书面的,口头说的不算,这是教训啊!!!假如你的租房合同是准确规定出beginnt am xx.xx.xxxx bis zum xx.xx.xxxx这种的是befristet,像我的这种的,在合同期限内你需要履行合同里的义务,(插几句,原先签合同的时候我就是着了这个Vertreter的道儿,他自己说的可以随时kun,只需要提前4周通知一下就行,今天早上找他理论的时候,他说:“对啊,我承认我说过,我也给你办kun房了啊,只是房东不答应,又不是我的问题,只要房东说行,你们就可以搬走不用找Ersatzmieter!”把事情推到房东那里,自己撇清,估计房东根本都不知道有这儿事。原先签合同的时候他没有提醒一下说,我给你办了但不保证房东允许,也没提找Ersatzmieter的事儿,就是在给他递交书面kun房申请的时候,他还是没说需要找Ersatzmieter的事儿,过了几乎一周才说我递交的申请房东不承认,我应该按照合同上的要求给找个Ersatzmieter才行,并且我也没看到有真正房东的签字,只有他女朋友的签字,早上还想问他为什么没看到房东的签字,他说他还有其他的约会,就把我打发走了)转回正题,义务最主要的就是按时交钱,不损坏房子里的东西,不能随便改动房屋结构,等等在合同中规定的东西。在这种合同中没有3个月kun房的说法,因为在平常一般情况下,合同中的时间过完后,就会自动解除合约,也不会自动延长合同时间。假如在合同期间内要搬走,这样就得提前递交书面申请,至于提前多长时间,按合同中写明的来,并且要履行合同中的要求(找Ersatzmieter或Nachmieter或者什么也不用做),提醒大家关键还是要注意合同里写明的东西,并且详细询问,房东或是代理人口头说的或是答应的,要么写下来互相签字,要么录音存为证据,不要重蹈我的覆辙!!现在最重要的来了: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直接解约而不受原先合同限制,解约是租用者或出租者的权利,单方面的。对于租用者,假如出租者提供的东西与合同中的不符,租用者有权要求降低租金,或者直接解约而不受已签订的合同中时间的限制。假如签订的合同明显有剥削或不合理的地方,合同不被承认合法性。或者私生活被侵扰了,邻里严重不合啦,住的地方很危险啦,自己的身体健康被损害了,或者在合同期间时,房东乱涨房租了,租房的房客去世了,这样都也可以马上解约而不受限制。出租者也有权终止已签订的合同,没细看,就看到有一条说,房客老是不交或者拖欠房费的,达到一定标准了房东可以终止合同,把房客赶走就先这么多了,再有收获了,就再发,欢迎大家热烈讨论~~~~~

兰鑫 发表于 2011-6-10 00:01

多谢了!!你写的东东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希望xdjm们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不要让那行恶房东欺负我们!
告诉他们,老子不是吃素的!怎么就觉得中国人好欺负呢!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kun房限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