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rnunu 发表于 2009-10-18 01:25

问一个问题,关于结婚和税务的.

因为是单身母亲,所以每月享受政府数千圆补贴.现与男友同居(我们都是德国籍),并快与他有孩子了,但我打算不结婚,因为结婚后,政府就不会给补贴了.我们签了合同,行婚姻之实,但不去注册.这样是否违犯有关法律或规定?政府或税局知道后会不会停止补贴,甚至要我退回已发的钱?

Nimm2 发表于 2009-10-18 04:40

欧是光棍,搭车问问,是这个补贴多还是结婚后省的保险和税多{:4_280:}

perspectives 发表于 2009-10-18 10:58

des Begriffs eheähnliche Gemeinschaft.

Eheähnliche Lebensgemeinschaft im Sinne von § 7 Absatz 3 Nr. 3b SGB II


同居1年以下,不认为是婚姻类似体。
同居3年以上,不管其他条件,堪称婚姻。
1年到3年之间,满足条件。
比如,你们付共同的房租,共同的水电。赡养共同的孩子。

被确认为婚姻共同体,他对你有赡养义务。
不管如何,他只要签字认了你孩子,他对你孩子就有赡养义务。就是说,他要按照法定赡养。

你估计原来自己就有孩子,现在和他又有共同的孩子。

perspectives 发表于 2009-10-18 11:01

因为她已经入籍,她享受的是单身母亲社会福利。什么都不用自己交。保险国家出,房租国家出,还有生活费。
结婚后,这些都是老公出了。结婚税卡省哪2,300欧够什么用的。
如果还是外籍,哪怕有长居也不那么爽。劳动局找你谈话,要求你去工作,否则收回长居。

欧是光棍,搭车问问,是这个补贴多还是结婚后省的保险和税多{:4_280:}
Nimm2 发表于 2009-10-18 05: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文道 发表于 2009-10-18 11:02

单身母亲好啊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09-10-18 12:18

想起国内当时分房,老妈想离(先离再结),这样就能分到免费分到房,可惜老爸坚决不肯

bearnunu 发表于 2009-10-18 18:06

3# perspectives
看来孩子一出生,税局就会知道婚姻状态,瞒不注的.

bearnunu 发表于 2009-10-18 20:25

4# perspectives


还是不明白这样算不算作假,违法不违法.

ii120mph 发表于 2009-10-18 20:37

lz你找个律师问问吧,花点小钱买个放心啊

perspectives 发表于 2009-10-18 21:34

我不是律师。

不过这并不算作假。但是,你隐瞒你的生活状况,不问你还好。如果问,你怎么回答。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问一个问题,关于结婚和税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