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onlight0o 发表于 2009-10-18 14:50

求助,我该怎么办?

去年十月份刚来德国在东德的一个小城市租了个2ZIMMER的WOHNUNG,房东是德国人.付了660欧的KAUTION。今年一月份搬出来的。KUN房子的信是在去年十月份就寄给房东了。退房子的时候房东也说房子没什么问题。至于KAUTION要4月以后RECHNUNG来了才能退,因为NEBENKOSTEN要多退少补。今天4月中旬给房东打电话问退KAUTION的事情,他说今年的账单还没来。而5月末我在打电话时就是一个女的接的,说我房东去度假了,要10月份才回来。前些天再给我的房东打电话,一通我刚说我是谁,还没说完,对方好像是听不见我这边说话就给挂掉了。接下来再打就没有人接,打了一天后,从第二天晚上我房东的手机就开始关机了。

请教各位前辈,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怎么才能要回我的KAUTION呢。

azamat 发表于 2009-10-18 14:56

请律师贝!这种情况还有啥说的。先发个sms警告他一下。

schal 发表于 2009-10-18 14:57

在你和房东的Vertrag上应该会写,他最晚什么时候可以退kaution。

6130 发表于 2009-10-18 15:01

这个国家何时是个头啊! 永远欺侮那些对本国法律不了解的人

柠檬清香 发表于 2009-10-18 18:45

那个KAUTION他好像是法律上有权保留3个月,而且NEBENKOSTEN跟KAUTION没关系的。我看你是给他耍了。现在如果你经济条件好可以请律师,要不只能自认倒霉了。

sijidou1985 发表于 2009-10-18 20:57

那个KAUTION他好像是法律上有权保留3个月,而且NEBENKOSTEN跟KAUTION没关系的。我看你是给他耍了。现在如果你经济条件好可以请律师,要不只能自认倒霉了。
柠檬清香 发表于 2009-10-18 19:4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我去咨询过的,律师说以合同为准,我合同上写的出租人必须在租赁关系结束的4周内退还押金或者列出明细,而且貌似如果是WARMMIETE 的话不存在6个月这一说。因为我合同结束到今天2个月不到律师就让我写MAHNUNG了叫我等14天如果还是没消息的话就好走法律途径了。楼主最好仔细看下合同上的条款

sijidou1985 发表于 2009-10-18 21:03

话说楼主是学生的话可以去RECHTSHILFE咨询,或者你自己用EINSCHREIBUNGSPOST写个MAHNUNG去催催。发信的那些凭条保存好。最好还是继续试下跟房东联系他要继续无视你的话就发MAHNUNG然后等待,自己的权益不要放弃哇

愿望是当油锅 发表于 2009-10-19 13:46

最合适理智的方法是先以自己的名义给房东发一封比较正式的挂号信,主要内容就是要求Nebenkostenabrechnung, 给他注明一个2个星期的回复期限,往往这样可以省掉请律师的麻烦。好像上面有人建议发SMS,相比之下我觉得还是QQ比较正式。

裙带菜心 发表于 2009-10-19 14:01

是的,德国人收到你笔头的东西往往就会ernst nehmen了,因为如果他们还不理睬你的话,你寄的Mahnung就可以是呈堂证供,到时候他们得吃不了兜着走。

别指望用电话催了,都什么时候了。写信我保证他们马上退款!

愿望是当油锅 发表于 2009-10-19 14:07

9# 裙带菜心


你保证?你是上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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