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望是当油锅
发表于 2009-10-21 12:09
大家说话都客气点儿,楼主不但婚姻失败了,连带着还要失去在自己希望生活的地方的权利,多问问又怎么了,不想浪费口水就别回帖,没公德心。楼主,你只要听我说就行,跟丫死磕,不同意离婚,托他3年,要他三年分居抚养费,以此作为威胁,看他是愿意等结婚满两年在办离婚,还是要耗上3年外搭抚养费,要学会将法律变成自己的武器,其他回帖的人只会把你当作一个案例来分析后果,没有真正的策略来帮你,所以说:
信油锅,没得说!!!
ii120mph
发表于 2009-10-21 12:35
大家说话都客气点儿,楼主不但婚姻失败了,连带着还要失去在自己希望生活的地方的权利,多问问又怎么了,不想浪费口水就别回帖,没公德心。楼主,你只要听我说就行,跟丫死磕,不同意离婚,托他3年,要他三年分居抚养费,以此作为威胁,看他是愿意等结婚满两年在办离婚,还是要耗上3年外搭抚养费,要学会将法律变成自己的武器,其他回帖的人只会把你当作一个案例来分析后果,没有真正的策略来帮你,所以说:
信油锅,没得说!!!
愿望是当油锅 发表于 2009-10-21 13:0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你快看,有牛人给你出好主意了,你就赶紧照办吧,将来这事情要是办成了,一定记得回来跟大家说一声哦
irvine
发表于 2009-10-21 12:57
你有一年时间找新老公……
无声傲歌 发表于 2009-10-20 20:04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怎么听起来像学生毕业后的一年找工作签证。。。
愿望是当油锅
发表于 2009-10-21 13:13
7# rosemaryhe
我就喜欢你这种人,很乐于助人,很可爱,而且屁都不懂,当老婆一流。
另外常识性的,楼主拿的是家庭团聚签证,顾名思义居留的目的是与配偶共同生活,如果分居那么居留的目的就不存在了,如果没有满两年就没有独立的居留权利,找到收入再高的工作也没用,除非回国重新申请工作签证。要是楼主听你的了,到处找工作报税,到时精神上和经济上的损失是不是你负责?光有一颗乐于助人的心是不够的,你还得有一个理智的大脑,好好面壁思过,然后写份检讨发上来。
kurve
发表于 2009-10-21 13:31
在德国离婚前,必须先分居一年,所以搂主至少还有一年的时间想办法。
ii120mph
发表于 2009-10-21 15:19
7# rosemaryhe
我就喜欢你这种人,很乐于助人,很可爱,而且屁都不懂,当老婆一流。
另外常识性的,楼主拿的是家庭团聚签证,顾名思义居留的目的是与配偶共同生活,如果分居那么居留的目的就不存在了,如果没有满两年就没有独立的居留权利,找到收入再高的工作也没用,除非回国重新申请工作签证。要是楼主听你的了,到处找工作报税,到时精神上和经济上的损失是不是你负责?光有一颗乐于助人的心是不够的,你还得有一个理智的大脑,好好面壁思过,然后写份检讨发上来。
愿望是当油锅 发表于 2009-10-21 14:1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目前的团聚签证带有无限制工作许可(除自雇外),所以如果lz在这里找到工作了,不需要申请工作许可,更不用回国折腾,直接去上班就行了,当然记得先去拿税卡和rentversicherung号码
我不敢说我说的完全对没有错,lz翻番自己签证上条款,或者问问外管局就知道了,八九不离十的
德国小市民
发表于 2009-10-21 15:29
lz目前的团聚签证带有无限制工作许可(除自雇外),所以如果lz在这里找到工作了,不需要申请工作许可,更不用回国折腾,直接去上班就行了,当然记得先去拿税卡和rentversicherung号码
我不敢说我说的完全对 ...
ii120mph 发表于 2009-10-21 16:1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工作许可时建立在团聚签证的基础上的,没有签证哪来许可?
irvine
发表于 2009-10-21 15:31
lz目前的团聚签证带有无限制工作许可(除自雇外),所以如果lz在这里找到工作了,不需要申请工作许可,更不用回国折腾,直接去上班就行了,当然记得先去拿税卡和rentversicherung号码
我不敢说我说的完全对 ...
ii120mph 发表于 2009-10-21 16:19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在团聚签证有效的时候,可以工作(如果带工作许可)。结束了就没有了。团聚转工作签证是变更居留目的,通常是要回国重新签的。
ii120mph
发表于 2009-10-21 18:47
是,在团聚签证有效的时候,可以工作(如果带工作许可)。结束了就没有了。团聚转工作签证是变更居留目的,通常是要回国重新签的。
irvine 发表于 2009-10-21 16:3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的对,居留目的变更是要回国签,但现在lz已经在德国,离婚估计也得办一段时间,如果能找到工作就可以去上班到离婚,然后找个律师在这里直接办换签证的事情,还是有一定成功率的。就像很多这里毕业的人开公司,照理也应该回国签,但找律师直接办下来的很多的。
德国小市民
发表于 2009-10-21 19:01
看来楼主就是此贴的发帖人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1032264&extra=page%3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