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要求回国等工作签证,求助是否有此一说
最近遇到一个比较让我无语的问题,想问问大家有没有建议。一年前毕业后开始工作,是培训职位,时间为一年,地点MAINZ UND SHANGHAI. 签证也给了一年,之后没接受他们给的ANGEBOT,合同结束之后就离开了公司。在合同结束之前不久,我拿到了现在新的公司的ANGEBOT,但是由于上班时间和我签证结束时间中有20天空档,而且MAINZ的外办说要把合同给劳动局审核,不确定具体需要多久时间,所以外办给了三个月的临时签证,并同时把我的新的工作合同递交给了新的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局,REUTLINGEN。
当我到了REUTLINGEN的外办的时候,他们说按照当地的外国人政策,对于一个正式的工作合同,我得回国,在国内的德国大使馆申请工作签证,他们会把材料递交给德国劳工局,只有等工作许可下来之后,我才能拿到签证入境。而公司又急需我马上去上班,于是外办说,如果公司给我做成事实习合同,并只有几个月的话,他们外办可以自行决定给我签证与否,而不需要通过劳工局。于是我现在拿的实习签证,作为试用期,但是只到今年年底。明年开始将换成正式的工作合同,那个时候,按照REUTLINGEN外办和劳工局的说法,我就得出境,在国内申请。
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事,觉得就算劳动局需要很多时间来审核,这期间他们完全可以像MAINZ一样给我一个临时签证,而不需要让我回国去申请。我查了相关条例,如我没理解错误,上面说亚洲国家中除日本,韩国,澳大利亚, MS还有新加坡,其他国家的人如果第一次到德国工作,或者重回德国工作,只能在国内申请,等许可下来之后才能入境。而其他三个国家的可以先入境等工作许可。 但是我的情况跟这个也不一样,我是已经在境内了,上面没说提及这种情况,更没说需要出境申请。
其实如果确定许可能通过,回国也无所谓的,正好回家看父母。关键在于如果我必须在国内提交申请的话,程序上比较麻烦不说,被拒的可能性也很大,因为目前的新公司跟中国没有业务,跟亚洲也没有多少来往,他们一直被要求出具说明书为什么雇佣我而不是德国人。鉴于目前失业率又很高,估计劳动局的压力也不小,对外国人能卡的就卡。
如果只是REUTLINGEN要求这么奇怪的话,我想是否可以在别的城市ANMELDEN, 因为外办的业务跟ANMELDEN的地点是联系的,如果我换个城市的话,就没有这个问题了。。。??
现在公司的人事部说能去帮我问问,但是听她的口气也是很不确定能不能搞定劳动局。所以我来看看是否有朋友有类似经历,并能给点建议。
先谢谢大家了 你一年前为什么到REUTLINGEN外办延签?
我当时在Kassel毕业,在München工作,由于我anmeldung还在ks,我通过ks外办把合同给München的AA审核.等München的AA批了,由ks外办发工作签证给我.
"因为目前的新公司跟中国没有业务,跟亚洲也没有多少来往,他们一直被要求出具说明书为什么雇佣我而不是德国人。"
这是乱讲!据我所知,这点对在德国毕业的外国学生并不适用! 我一年前在MAINZ工作,没去REUTLINGEN延签证啊。
当时是我ANMELDEN还在MAINZ,而且我签证跟工作合同一起结束,我需要一个临时的签证来过渡,所以在MAINZ拿到临时签证了。但是随后我找到在REUTINGEN的房子,ANMELDEN之后,就属于他们的外办管理了。
我也不知道这一条是否有明确的规定,说不适用于在德国毕业的外国学生。但是他们的外国人法上面是说了限制第三世界国家的人在德国工作的。具体我还没看清楚,所以关于这一点,如果我要找律师的话,还是要有条例来证明的。 "但是他们的外国人法上面是说了限制第三世界国家的人在德国工作的"
中国不是第三世界国家!
据我所知,AA审核在德国毕业的外国学生找到的工作是否 一个angemessen 的工作,看的是专业是否对口,工资是否符合当地这个工作标准.仅此而已.这是我当时在Ks外办的人跟我说的 本帖最后由 vivi_ks 于 2009-10-23 14:04 编辑
具体条例,你上网查查
P.S 我现在的工作(公司)也是跟中国半点关系没有 http://de.wikipedia.org/wiki/Drittstaat
中国属于第三世界国家
我找了很多相关条例,但是没有找到说我必须回过申请的。。。
不是说他们不给我工作签证,他们也是要看专业和工资标准,但是他们要求的是出境申请工作许可。我觉得这一点很过分,因为按照他们的条例,在目前的工作合同结束之前,应该申请下一个工作许可。 "我找了很多相关条例,但是没有找到说我必须回过申请的.在目前的工作合同结束之前,应该申请下一个工作许可。"
对呀,我也没听说过.觉得是刁难.不过这种情况我没遇到过.祝你好运吧 谢谢哦,但愿可以顺利解决吧 {:5_346:} 不要回国办,不然你以后要申请长居有可能不算你现在工作,以前学习时间 找个律师谈谈,请律师代表你与外事局交涉。寻求法律上解决的途径,个人认为完全没必要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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