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我们就谈了。
我和我BF一到德国就住一起了。父母知道,也没有意见。因为双方父母都觉得我们结婚只是迟早的问题。
所谓个人空间问题就要看自己怎么想了,如果真的互相喜欢,迟早都是要结婚的,很多东西都是要磨合的,磨合期会很不习惯,一开始我们也常吵架,不过两个人都不是特别烈的性子,所以也就一个月吵一次。
过了半年以后基本上不吵架了。
2年半后我们结婚了。
我认为比如两个人在一起很久了,感情比较稳定可以考虑一起住,一开始可以选个折中的方法,找2室的房子,分房间住。
如果相识不久,还是不要一起住的好 Originally posted by broadwing at 2004-9-12 09:35 PM:
大概我是老了,我就是喜欢老夫老妻一起买菜逛街的感觉,很温馨:)
$支持$和我的感觉一样。谈了3年恋爱,除了出去旅游以外,还真没什么像书上或是电影里那样浪漫的事情。但是我觉得每天的生活都很温馨,这就够了。
我和BF认识不久就搬到一起了,最主要的想法是想大家多点时间互相照顾。当然磕磕碰碰是避免不了的,可是我觉得这也是恋爱的一部分,所以也就没什么可抱怨的了,不管以后我们会不会结婚,我都不会后悔当初的决定的。 我当时和他住在一起的时候,每当吵架的时候我就后悔住在一起,我连一个离开后能安心的地方也没有,而且彼此感觉总归在一起,所以碰到问题的时候都不是很积极的解决,以至于最后问题越积越大,最后终于分手了,当然我们自己沟通的问题没有做好,但是我想如果当时分开住的话可能结局不是这样! Originally posted by 大猴猴 at 2004-9-13 03:02 AM:
我当时和他住在一起的时候,每当吵架的时候我就后悔住在一起,我连一个离开后能安心的地方也没有,而且彼此感觉总归在一起,所以碰到问题的时候都不是很积极的解决,以至于最后问题越积越大,最后终于分手了,当 ...
我也是这样,认识不久就和他住一起,直到现在生活的矛盾越来越多,有时真想逃避,也许是我当时真的没想好,现在我们的感情已经走到了边缘.要是能让我再选择一次,我肯定会想好了再走出这一步.说真的当住在一起再分开真的就象离婚一样,很痛苦.......
用女人的心去体会!
mm,你的问题提的很好,是我们所有海外女生共同面临的问题。我们不应该拿国内的情况比较。首先,在国内的就算孤独寂寞也是像一个人在一个孤岛上,虽然没有别人,但是脚下有黄土,我们踏实。可是在国外,那就是一片汪洋,我们去漂浮,不但没有人,连块浮木都没有。所以作为女生的我们,需要的心灵上的依赖与关怀,是前所未有的。渴望安逸的生活当然无可厚非了。但是这样就构成了一个问题,就是,当你认为你们不合适而你们又已经住在一起的时候,分手,就会变成巨大的痛苦,相处不是相爱,而成了巨大的束缚。
其次,我们一定要考虑一个前提,就是,你现在的学业是否稳定了?没有波动了?不可否认,很多两个人在一起的,反而更能促进彼此的学习,生活更稳定。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做到的,作为女生,你要耗费的精力,绝绝对对要比bf大得多,生活的脚步就容易被打乱。
再次,我们不去说大道理,我们来谈谈感性的话题--感情。我很羡慕那些在一起很恩爱的很幸福的朋友们。可能由于我见到很多失败的例子,很多两个人原来很好的,后来住久了变成了怨偶。甚至男孩子在外面有了别人,但并不和女孩子分手,原因是多方面的,觉得她照顾得好或者生活上习惯了。这样是很悲哀的。
最后,又回到老话题了,学业,人生真的很短暂,有很多的事情,我们作为女生,就只有20~30岁之间有机会去做。如果这些宝贵的机会我们失去了,一生都会后悔的。我并不是说要闯什么大事业。但是享受人生,享受属于我们自己的天地,享受独立的自我,甚至享受和品味孤独,都是很美好的。
我和bf是原来两地相思,现在回到了一起。我仍然很怀念两地相思的日子....
mm,祝福你,找到你认为最幸福的方式去生活并且由此获得最大的幸福!记住,选择了就不要让自己后悔。 用女人的心去体会!
很喜欢这句话.
真的是这样.每个人追求幸福的方式不一样,每个人得到幸福的形式也不一样.最重要的是,你是不是能够体会的出那份幸福.
我很喜欢和LG相倚为命的感觉.但是在思想上我给自己留下了很大的独立的空间.
MM,好好把握啊. 谢谢MM们的肺腑之言,看着xiaoshuangbaby所说的话不禁掉下泪来,很多时候,都是在患得患失,作决定之前畏首畏尾,20-30岁的青春就快过半了,自己的幸福有时候却无法自己把握,是不是很失败呢??
相依为命的生活,思想独立的同居,我不知道我做不做的到,从来都是个胆小鬼,从来都只是冒充水仙的大蒜... 只因为作爱,又何必同居呢,麻烦事儿那么多.
个人认为,男人提出同居,女人大可放心.反过来到是要考虑考虑...NORMALEWEISE...
APP,试婚是个不错的东西,总比不合适再离强
[ Last edited by 白颐路 on 2004-9-13 at 23:20 ] 顶!顶!顶!顶!顶!顶! 楼上的发表一下看法啦,表灌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