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的问题, 着急
无限合同,现在快到一年了。准备换签证。工作局告知我公司让我把前一年的工资状况发给他们进行审核。现在的问题是,自己的第一次的签证因为工资少被拒,第2次老板修改工作合同并且涨了工资,才拿到签证。修改后的签证被没有提到试用期的问题。
老板为了省钱,私下和我说前3个月算作试用期,钱给的很少1500是涨了以后的实际工资的一半多点吧。自己当时觉得试用期的问题也可以接受才不过3个月,就同意了。
但是最大的问题,合同中没有提到试用期,现在第2次签证,劳动局要看我的工资记录。。这个好担心啊。劳动局会不会因此觉得为了骗取签证欺诈啊。有没有可能不给我工作签证,即使我的合同时无限期的。
期待高人给我建议。。。。 楼主放心,延签比较松的。你每个月有工资就行了。而且现在金融危机,他们都能理解的。 多谢安慰啦 我觉得你只要给他最近3个月的工资单就好了,没有必要把一年的都给他吧 我觉得你只要给他最近3个月的工资单就好了,没有必要把一年的都给他吧
没有翅膀的天使 发表于 2009-11-10 19:0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啊,都是给最后三个月的,不需要给一整年的吧 我当时延签证的时候,被要求提供一年的工资收入证明。就是一张表,由公司人事部填写的。大概各个地方的情况不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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