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方责任险
最近想保一个第三方责任险,有些问题想请教一下大家:1. 如果保的项目包括租房子的内容,开始租的时候还没有开始投保,那么投保后的损坏保险公司是否会陪呢?如果是退房子的时候房东发现问题,那么保险公司怎样认定是投保前还是投保后造成的损失?
2. 所谓包括租房子的内容,只是包括死物吗?还是房子内的家具电器之类的也可以包括?
3.是否只有包括租房子内容的才包括丢失钥匙的赔偿?
4. 有些公司的项目有一个自付数额。请问这个数额应该怎样理解:假设自负数额为150欧,那么对于150以下的赔偿保险公司就一分钱不给了,全要自己出,超出150时自己出150,保险公司出剩下的部分?个人觉得这个理解是正确的,因为有些项目没有自负数额,那么保费就相对高一些。
谢谢各位! 别人总能判断出损坏是新近的还是有段时间了。一般保险公司都会要求,出了要让他们赔偿的损失要马上向他们报告,并且投保人有义务不使损失继续扩大。所以他们不用废话是投保前的还是投保后的,一个没有及时报告的理由就可以拒绝赔偿。 谢谢,那自负额度的问题是这样的吗? 那就是基本都要自己承担250了?还是只是你这个广告的产品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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