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家一个关于做第二个实习的问题
本帖最后由 kleinekatze 于 2009-11-17 00:09 编辑事情是这样的,之前我在公司A做过一个实习,没钱没有合同,但A公司要过一张学校教授开的证明,上面说是pflicht实习。实习结束后我没把实习zeugnis交给学校。
现在我又得到B公司的实习,有钱有合同,由于学校没有我的实习zeugnis,所以我再次报成了pflicht并得到教授的证明。请问大家我这样做会不会有什么不妥?我在公司A已经做过实习的事Arbeitsamt或者别的什么机构会有记录吗?会不会影响我做B公司的pflicht实习? 你没有合同应该什么都没交吧,比如税卡社保号,应该没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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