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ns
发表于 2009-11-20 00:27
get a lawyer
alles_lachen
发表于 2009-11-20 00:28
mimi.
发表于 2009-11-20 00:28
我是指你们娘俩经济上拖他20年左右。他死了,你孩子还有继承权。
alles_lachen 发表于 2009-11-20 00:2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哦,是这个意思
除非他不再生孩子了
mimi.
发表于 2009-11-20 00:30
从这句话里,觉得这象个大坑。
alles_lachen 发表于 2009-11-20 00:2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哎.........{:5_354:}
mimi.
发表于 2009-11-20 00:33
我什么心情都没了,根本都睡不着,希望善意的各位不要怀疑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
我还希望只是我自己的错觉或噩梦呢{:5_354:}
21°
发表于 2009-11-20 00:35
別急著與你LG簽定任何協議文件
妳先找律師討論情況
這律師最好會中文溝通比較沒問題
可在華文報紙上找找看
另外
依德國婚姻家庭法中規定
夫妻雙方要求分居一年作為感情破裂的判定標準
在分居期間 如果妳沒有收入 對方應該繼續負擔妳的生活費
還有在德國離婚 會牽涉到養老金的分配及生活費用的高低等
況且你們還有小孩很多細節都需要審慎考慮
最後希望妳樂觀快樂的面對未來
mimi.
发表于 2009-11-20 00:43
39# 21°
谢谢,我会尽快让自己走出来的,为了我的孩子,我也会尽量保持乐观的心态{:5_335:}
heiheihaha
发表于 2009-11-20 00:46
怎么看都觉得是个坑阿。。。还说什么两人用共同的律师。。OMG,LZ德语都说不来,估计要被前夫和律师一起卖了
LZ既然国内大学毕业,法律常识总是有一点地吧。。。出了这种事情,正常人总是要想办法争取利益最大化的
看到现在,LZ除了抱怨就是沮丧。。大家都出了这么多点子了,LZ的态度还是没有端正{:5_390:}{:5_390:}与其在这里博同情,还不如想想怎么为自己和孩子的将来做努力!
俺建议LZ去婚版。。。那里不少人有着方面的经验。。。
mimi.
发表于 2009-11-20 00:53
41# heiheihaha
谢谢这位热心人,如果觉得我太罗嗦,请原谅,我实在是没心情睡觉,也睡不着
想想这里也许有热心人给我建议,免得做错,走弯路,就试试
nethcan
发表于 2009-11-20 00:57
先找一个可靠的认识的会讲德语的中国人再说吧,你们以后得一起找律师商量一切关于离婚的事情,不会说德语的话太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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