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家庭团聚签证的税卡问题
我现在拿的是无限期合同,目前的工作许可还有一年多的有效期。最近在帮老婆申请家庭团聚签证,这个星期刚刚跟Auslaenderbehoerde面谈过,被告知两个星期之内就会有结果(估计不会有问题)。所以初步打算让老婆在12月10号左右来德国,这样我就可以换成三级税卡(一级税卡实在太剥削人了)。据说只要赶在1月1日前换了税卡,整个2009年就可以按照三级税卡来交税,
但问题是,眼看就快年底了,是否还能有充裕时间来办理换税卡的事情:
1. 网上有许多关于家庭团聚打工许可问题的讨论,答案也有好多版本。如果真的象有些答案说的2年以内无法打工,那么该如何领税卡呢?
2. 很多情况下使馆第一次都只给3个月的签证,来德以后自行延签。如果是这种3个月的,是否必需换成长期签证才能领到税卡?这么一来时间上就很紧迫了。
不知哪位兄弟姐妹有相同经历或知道一二的,望指点,多谢! 据说只要赶在1月1日前换了税卡,整个2009年就可以按照三级税卡来交税!!!!!!
还有这种好事情的阿,亏了! 我老婆今年2月份来的。相差好几千欧元阿! 最后还是会退给你的阿。
你老婆没有打工许可没有税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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