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妈 发表于 2009-11-21 12:14

离开公司后,公司能不经过我同意修改我待发表文章的原稿吗?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我和另外一个同事一直准备在某刊物上发表文章。
在此期间,公司由于经济原因不能和我续接合同。
但我仍然继续把文章写完,并在deadline前交稿。
现在我已经递交了Antrag auf Veroeffentlichung,但公司迟迟不给批复。
这时,我听到一些传闻,说我的直接上司跟公司提议,他可以在我离开公司后接手我的发表文章的任务,包括最终定稿以及poster或者praesentieren。
我听到这个,很是震惊,突然想到他曾经三番五次暗示我,可以在文章作者那里多加人什么的,但被我婉言拒绝。
我现在开始担心,不知道公司在我离开后,有权利修改我的文章内容和著者权么?他们能昧着良心,展示别人的工作成果吗?我有什么法律依据可以约束和预防的呢?因为我有听说,在工作期间的所有成果都是属于公司的,公司就能有权利决定由谁来展示成果么?为何公司迟迟不批准我发表文章的申请呢?我可以怎么施压呢?是不是我该收回我的申请,等合同到期后作为个人而不是员工申请会更好呢?
谢谢大家先!

Don't_speak 发表于 2009-11-21 12:20

这得看你的合同。

查理妈 发表于 2009-11-21 12:40

合同啥都没有说
但是nach dem wissenschaftszeitvertragsgesetz...

Bonus 发表于 2009-11-21 13:41

按照一般性的常识,在公司工作时间内完成的东西,特别是很正式的文章之类的, 所有权是属于公司的,但是署名还得是原作者的,不能随便把作者改掉。
关键是你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是原作者,并且尽快找律师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跟原公司签订某些关于发表文章的合约。以确保你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建议你马上把所有和公司关于这件事件联系的过程都记录下来,最好是Email或信件,以后可能有用。

gute_Laune 发表于 2009-11-22 02:41

按照一般性的常识,在公司工作时间内完成的东西,特别是很正式的文章之类的, 所有权是属于公司的,但是署名还得是原作者的,不能随便把作者改掉。
关键是你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是原作者,并且尽快找律师咨询一下, ...
Bonus 发表于 2009-11-21 13:4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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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妈 发表于 2009-11-22 20:32

本帖最后由 查理妈 于 2009-11-22 20:45 编辑

按照一般性的常识,在公司工作时间内完成的东西,特别是很正式的文章之类的, 所有权是属于公司的,但是署名还得是原作者的,不能随便把作者改掉。
关键是你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是原作者,并且尽快找律师咨询一下, ...
Bonus 发表于 2009-11-21 13:4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非常感谢,我会留心记录,争取在离开之前和公司达成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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