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每年给父母的赡养费的退税的表格怎么填?
我的表格是直接在FA那里拿的,是中德文对照的版本。马上要回国了,想趁这几天把表格上不知道该怎么填的那几项拿出来请教一下这里的高人:1 工资那一栏填好以后,需要出示父母单位的工资单么?如果要,可是国内单位出示的都是中文的,是否需要拿到公证处翻译公证?
2 在财产那一栏,是不是一般就不用填了?还有那个问题:我的财产能足够支付我生活所需的费用,填是或者不是。 可是如果填是,那FA岂不是肯定不会退税给我们了?如果填不是,在后面的第三部分的其他陈述当中还有个问题:在您接受支助前您是怎样支付您的生活费的?那怎么填阿?似乎有点自相矛盾。。。
3 那份表格是需要中德文对照写还是只写中文就可以了?因为如果只写中文的,FA的人看不懂,仅从表格上那个户籍管理处的盖章他们是否会认同呢?
另外,还需要父母到街道或者单位开具什么样的证明,也请这里的高人一并提醒一下!谢谢了! 同问,顶 这里的FA只的是什么啊? 原来是Finanzamt。和咱最近看得Frauenarzt缩写一样,弄混了{:5_367:} 原来是Finanzamt。和咱最近看得Frauenarzt缩写一样,弄混了{:5_367:}
orangeli.cn 发表于 2009-12-16 09: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87:} MM真可爱 对这个退税,我已经放弃了,就是因为那个表格太麻烦,对可以退税的父母的工资标准定的太低了。一般工作的月薪却不到2000人民币的很少见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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