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ienjack 发表于 2009-12-5 12:35

求助。关于赡养费退税的问题。

认识的一个朋友给我打电话,让我帮忙问一下关于赡养费德国退税的问题。
朋友老公以前有过婚史,离婚时法院判定每月给前妻1800欧的赡养费。他是荷兰人,当时在荷兰居住喝工作,所以根据荷兰的规定,每月可以税务返还近一半,所以生活还是可以的。
几个月前,他到德国工作,把地址也迁到了德国,也就是移民到了德国,现在在德国工作。接到通知,应为在德国工作,交的税也在德国,所以赡养费不能在荷兰退了,现在每个月要给全额的赡养费。
在种情况的话,可以在德国申请退税吗???大概能退多少呢???
荷兰的保税是在每年的4月前,德国要是申请的话是在年底,还是每年初啊???
请懂的人给个答案吧。还是要请专门的保税员处理比较好呢。
谢谢了。
万分感激

meienjack 发表于 2009-12-5 12:35

我先顶

meienjack 发表于 2009-12-5 12:39

先顶吧{:5_381:}

meienjack 发表于 2009-12-5 14:23

{:5_354:}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09-12-5 20:36

给前妻的赡养费属Unterhaltsleistung,每年可报13.805欧,受益人住在欧盟境内就行了。
如果他是公司雇员的话,单身,一般第二年底之前报就行了。
能退多少,要看他收入有多少,因为税率不是一个固定值,而是递增的。

meienjack 发表于 2009-12-6 11:41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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