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痛!求助高人!毕业后保险遇到的麻烦
我一直是TK保险。在2006年4月1日到6月30日之间,我已经毕业,但博士工作合同从2006年7月1日才开始。由于对保险知之甚少,其间我并没有换保险,而TK也是按学生价格收费。但是今天我收到TK发来的email,是关于2006年4月1日到6月30日期间的保险问题,信中并没有详说,只是叫我尽快同他们联系。我查了下坛子里面的相关贴子,才知道毕业后找工作的保险费用应为160多欧。所以我估计他们是想叫我补交这3个月的差价,估计约300多欧。在去和TK谈之前,我想征求一下法律版高人们的意见,怎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我听过关于3年追诉期(BGB §§194-195 Verjährungsfrist)的一说,对于我这种情况,不知道能不能适用? 你可以说你会补交那份钱顺便想换别的保险公司,聪明的保险公司会免掉你未交的费用而让你继续在他们那里保。 谢谢ls的回复。不过以保险公司的奸诈,估计不会这么轻易免掉这笔费用的。 本帖最后由 polo 于 2009-12-10 13:54 编辑
。。。这个钱本来就是该交的,为什么不免就奸诈了呢。。
而且应该是130,不是160把。 大家都是这样的,毕了业就不能再享受学生待遇了,这个钱是lz应该交的,lz想混没混过去,每沾到便宜,就要说人家奸诈,保险公司冤枉死了 楼主你也只是估计,
即使让你补交,也合情合理,况且还不一定让你补交。 具体的价格我不是很清楚,不过看了一个AOK保险的回帖,好像140还要加上Pflegegebuehr,这样价格就有160,170欧左右了。关于说保险公司奸诈,并不特指这件事情,就是来德国后碰到乌七糟八的事情后,对他们的一个感受吧。
其实,我对免交这笔钱并不乐观。但是我希望通过请教大家,一方面在法律的范围内尽量争取对自己有利的方面,另一方面也算是向大家学习,增加自己的一点法律常识。 应该也是按2006年的价格补交,没有那么多,2007年的时候还是125欧,包括pflegeversicherung,2006年应该更便宜一些。 法律版只讲法律,不讲要脸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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