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河世纪 发表于 2009-12-24 00:40

南京屠夫司机将孕妇胎儿撞出续 仅被判无期

新闻来源: 中央电视台 于December 23, 2009 11:49:21 (转自留园)
据中央电视台消息,今天上午,南京张明宝醉酒驾车肇事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明宝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6月30日晚上,从事建筑工程承包的张明宝与朋友在南京江宁区金盛路吃饭并饮酒后驾车回家,沿途先后撞倒9名路人,并撞坏路边停放的6辆机动车,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事发当晚,张明宝即被警方控制。经交警鉴定,张明宝属醉酒驾驶,事发时血液中酒精浓度高达381毫克/100 毫升。7月15日,张明宝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11月27日,备受关注的南京“6·30”特大醉驾肇事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检方认为酒后驾车造成5死4伤的肇事司机张明宝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建议法庭据此予以量刑定罪。

  此前引起广泛关注的成都孙伟明醉驾致4死1伤案二审最终未被判死刑。因此,张明宝案如何量刑,是否会被判死刑,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冰河世纪 发表于 2009-12-24 00:42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香秋点虎伯唐 发表于 2009-12-24 01:12

没什么好奇怪的,之前成都醉驾死机无照驾驶撞死N个人都只被判了无期,所以南京醉驾司机死活不可能判死刑的

soony 发表于 2009-12-24 04:23

说到底是个车祸,虽然后果很严重,无期徒刑也算可以了。

departed2 发表于 2009-12-24 17:00

想杀人的人,心理变态的人,喝几口酒壮胆开个SUV去步行街撞人,之后自首摆出忏悔的样子,就没事儿了? 要是用刀捅死一个人都得死刑啊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拿汽车作为杀人工具再伪装成事故逃脱责任

soony 发表于 2009-12-24 18:43

真是{:5_392:}难沟通。。。。。

Kirche 发表于 2009-12-24 19:02

{:4_458:}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南京屠夫司机将孕妇胎儿撞出续 仅被判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