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共用一份Verpflichtungserklaerung,妈妈的名字在配偶栏,护照号码需要填吗?
本帖最后由 boboskies 于 2009-12-30 14:06 编辑想邀请爸妈来德国,只开了一份Verpflichtungserklaerung,妈妈的名字写在配偶栏的,关于妈妈的信息我只填写了性别,出生日期和地点,Auslaenderbehoerde的工作人员说这就够了,我加问了一句需要我妈妈的护照号码吗,她说不需要。不知道大家办的时候是不是也是这样的呢?{:5_339:}
今天忽然想到这个问题,大家指点一下吧。 没有热心人回答一下吗?自己顶 我填了我妈的护照号!当时我也问了,工作人员说需要填写!但是我个人认为这个不是那么严格的!
你既然已经开了,现在也不能再改了,因为他们都留了Kopie. 因为这个表是自己填写的,一份留在Auslaenderbehoerde,一份给自己,我可以在自己那份上再加上妈妈的护照号码吗? 就是因为这样你才不能随便更改阿,因为人家有存档阿. 你私自改动了不就相当于欺骗了么....
说的有点言重了,不过这是信誉问题,你还是慎重吧 好吧,谢谢楼上的提醒。 不是必须的。我妈妈两次签证都没问题 我记得是填了 谢谢各位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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