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iao1979 发表于 2010-1-2 22:47

问个问题,关于回国出差期限!

今年下半年要回国出差,可能要来回好几次!听说假如在国内逗留天数超过180天,那么我们在德国的居留就失效了,这个180天是累积起来的天数,还是每次回国出差可以在国内逗留180天?哪位达人可不可以给出相关链接?

绍兴师爷 发表于 2010-1-2 22:55

一年累积。

aqiao1979 发表于 2010-1-2 23:03

谢谢绍兴师爷,请问外国人管理中心是怎么知道我来回的 累积天数呢?

巧克力Muesli 发表于 2010-1-3 15:49

你的公司只需要给外管局出具一个证明,说明你因为工作原因需要在国外逗留超过6个月,外管局就会给你开一封信,把6个月的限制暂时放宽。 在你入境时把这封证明信和护照一起给边境工作人员看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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