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家庭团聚签证有必要换成工作签证吗,怎么换?
本帖最后由 nitracid 于 2010-1-5 14:12 编辑搜索了一下,想找一下跟自己类似情况的,没找到。情况是这样的:
来德国时是家庭团聚签证,在家赋闲一年,去年九月份开始工作至今大概4个多月了吧。刚开始工作时正好赶上签证到期,所以单位要我延签证,拿着各种材料去延,包括单位2年的合同,想着至少能延到2010年9月份吧。但是给我延的那个德国mm说我不能延一年,因为我最初的签证是跟着老公的,所以就要一直跟着老公,不管有没有工作,甚至请她进里屋请示了他们的上级,还是不行。好像说是如果想换成不跟老公的签证应该回国申请。不巧的是老公的签证今年2月份到期,所以当时只是签到2月份,他需要再延,所以马上我又得跟他再延一次。
其实不换也无所谓,但是觉得既然都工作了,就没有必要跟着老公的签证走了啊。他现在也已经是不跟单位绑定的了。记得那个mm说下次他能签到他的新合同结束时,但是他的护照很快又要换了,那就是说即使签证时间很长,但是换了护照后还需要再去换签证,想想还是有点麻烦。我的护照又不需要换,到时还得跟着再跑一趟外管局。
所以想问问资深人士,像我这样情况的到底有没有必要再去争取换成自己独立的签证啊?还有什么办法争取吗?
谢谢关注! 原则上改变签证目的(团聚改为工作)是要回国的,但是你人已经在这里了,不妨找个律师,说不定可以的(很多毕业的学生开公司就在这里直接换的),跟各地办事人员处理方式也有关系 本帖最后由 nitracid 于 2010-1-5 14:20 编辑
谢谢啊,那就是说其实也没有必要换。
应该说不影响我工作的前提下,不管什么签证目的其实都无所谓的。可以这么理解吗?
主要是怕将来再申请别的什么事会有问题。应该没啥问题吧?
感觉不同的签证目的能够涉及的范围也是不同的。 不换虽然会麻烦点,多跑几次,但是没有坏处啊,如果你老公的工作比你的工作稳定些,还是不要换得好。过几年也是一样的申请长居。何必又去满足工签的各种条件呢? 要离婚就换。感情好的话就不用。 无所谓的,觉得麻烦就换,不需要回国的,换一个办事的人没准就给你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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