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omax
发表于 2010-1-9 14:14
1# 木偶
楼主MM,这个事不大,说你事先不知道,以为周末他的票可以带人呢,于是就拿你BF的票就走了,再加上语言不是很好,听不好,才进了警察局。
查票的打电话喊警察多半是你没身份证的事,以为你是非法居留了,要是你直接罚款40欧就没那么复杂了。
本身不是大事,别被一些所谓正义的伪君子同胞给吓唬了,谁没做过错事啊。
Nicomax
发表于 2010-1-9 14:15
1# 木偶
其实北威多半不查护照吧。。。。
不过你是女的,拿你BF的用 也也太强悍了!
langsin
发表于 2010-1-9 14:17
Nicomax
发表于 2010-1-9 14:18
楼主你逃的不是票,是信用。弄不好还搭进去和你长相差不多的黄皮肤人的信用。。。
colas 发表于 2010-1-9 12:5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为我的被代表感到由衷的鸡冻
这位童鞋太善良了,太正义了!!!!!
Nicomax
发表于 2010-1-9 14:21
没什么大问题了,我朋友他们和你们犯的是一样的错误,也去了警察局,当时的情况和你们一模一样,照样找工作,照样申请工作签证、照样拿到国籍。
记住下次别犯就成了,当一次教训好了。
发表于 2010-1-9 14:1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就说了,不是大事,看不惯某些人,站在自以为是的所谓道德高度,以把我们都代表的语气说教训人的话,还什么什么离境什么什么的。最搞的是有个小哥,竟然自己把所有的黄皮肤人都给代表了,我问你,你怎么不把整个银河系的生物都给代表了???岂不是更好! 哈
langsin 是个好同志!
blurryblue
发表于 2010-1-9 14:43
{:3_251:}还不如干脆逃票,最多40欧,什么记录也没有。
semirondo
发表于 2010-1-9 14:49
大家一起交GEZ,不要丢地球人的脸!!!
irvine
发表于 2010-1-9 15:03
{:3_251:}还不如干脆逃票,最多40欧,什么记录也没有。
blurryblue 发表于 2010-1-9 14: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确实如此。
jujuwjm
发表于 2010-1-9 15:13
火车上都是看下学期卡就好了,S-bahn什么的都要看护照的。
楼主省钱哪里都可以省,下次吸取教训。
木偶
发表于 2010-1-9 15:16
你触犯了德国刑法263条,Betrug. 因为你和你男朋友都在警察那儿承认了,所以很难再推翻这个罪了。
接下来你很可能收到法院发的一个Strafbefehl. Strafbefehl 上会说你犯了诈骗罪,像你这种情况应该被判Geldstrafe, ...
GerlachPartner 发表于 2010-1-9 00: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你 请问我该怎样知道法院起诉我没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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