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e_2009 发表于 2010-1-10 15:14

这样的工签申请流程正常吗?

如果住在A地,工作在B地,那么是把工签申请交到A地的外管局,然后外管局把申请发给B地的劳工局吧?

现在A地的外管局却把工签申请发给了联邦劳工局总部,说是由劳工局总部将申请转交给B地劳工局。

大家说说这样的流程正常吗?为什么不能直接发给B地的劳工局?通过劳工局总部不是多此一举,浪费时间吗?

work2010 发表于 2010-1-10 19:28

你是怎么知道的,他们一般都不说的吧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这样的工签申请流程正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