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妞儿 发表于 2010-1-18 13:0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位不是说嘛。
哪位父母待过6个月,又再来的,出来喊一声。
没有人办成过的话,难道不希望父母再来吗?
当然如果就想来一次倒也无所谓了。 我听说的也是,可以延期,最长六个月,但是下次签证除非有绝对的理由,否则必然拒签。 认识个朋友得了癌症,他妈妈来了呆了快一年. 都是给延期的.
再签证也没有问题.
就说你有产后忧郁,离不开妈妈. 能延就先延个3个月再说咯. 不用怕东怕西. 癌症是绝症,看一次少一次的,能批下来而且再签证也是特例中的特例
常例是肯定不批的,就算批下来延期,就像楼上几位说的,再次来德国的确会有麻烦 感谢各位,我已经去外事局问过了,我们这里是没戏了,说是法律规定180天只允许90天逗留。{:5_354:} 什么叫180天只允许90天逗留啊?我们父母拿的签证不就是90天吗?能不能解释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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