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antian15181
发表于 2010-1-27 21:50
而如果找个有钱的,起码出轨前女人不用受苦奋斗,出轨后即便离婚,家产也是有的分的。
Anonymous 发表于 2010-1-27 21:2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非也非也,有钱人家的钱也是他们挣来的,不管是不是一分一分挣的还是通过洗黑钱变白挣的,越是有钱的越计较钱……而且会有婚前协议,婚后怎么分割财产之类的……
别的不说,我知道我们那里的老板们都喜欢找更有钱的老板家的小孩子当女婿或者儿媳,因为可以更巩固家族事业,挣钱更多。至于找j包3都不是什么秘密,但是这些3和j都挣不了几个钱,因为上头还有老大收人头税……{:4_297:}
yatengabaobei
发表于 2010-1-27 21:54
☆★☆★☆
发表于 2010-1-27 21:55
{:5_379:}哎呀,看大家无聊,跟大家开个玩笑了。刚看 下一站幸福 呢,就想出来这么个故事。还真有这么多MM当真,看来我可以写小说了!~~~HOOOO大家都别生气哈,我看这版有个隐身发帖,就说试试看{:5_387:}放了感情在 ...
yatengabaobei 发表于 2010-1-27 21:5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真欠扁
lian_diary
发表于 2010-1-27 21:55
{:5_379:}哎呀,看大家无聊,跟大家开个玩笑了。刚看 下一站幸福 呢,就想出来这么个故事。还真有这么多MM当真,看来我可以写小说了!~~~HOOOO大家都别生气哈,我看这版有个隐身发帖,就说试试看{:5_387:}放了感情在里面的同志们都别生气哈
yatengabaobei 发表于 2010-1-27 21:5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样属于利用匿名玩弄大家感情
是会被封的
Dayo.Wong
发表于 2010-1-27 21:56
你这样属于利用匿名玩弄大家感情
是会被封的
lian_diary 发表于 2010-1-27 21:55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发pp就不会被封{:4_290:}
tangmingxi191
发表于 2010-1-27 21:56
{:5_379:}哎呀,看大家无聊,跟大家开个玩笑了。刚看 下一站幸福 呢,就想出来这么个故事。还真有这么多MM当真,看来我可以写小说了!~~~HOOOO大家都别生气哈,我看这版有个隐身发帖,就说试试看{:5_387:}放了感情在 ...
yatengabaobei 发表于 2010-1-27 21:5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忘了隐身,就用这招吧?{:5_389:}
欺骗大家的感情,很过分呢!
羽天
发表于 2010-1-27 21:57
都在反对楼主。我来支持下。
首先,先说想要结婚这个男人。
第一,从MM的话”在一起这么久了“得出结论,他是个没太大上进心,野心的人。在一起那么久了,那我理解为至少3年,结果到头来MM还在为将来而担心,那就是对那个男人不抱太大希望。侧面反映出这个男人的市场价值并不高(市场价值为赚钱能力)。 从客观角度来说,让女人为钱担忧的男人,并不成功。
第二,MM说,他逼你决定结婚。结婚一般是水到渠成的事。并不是单方说"我们结婚吧“,然后就结婚了。这不是在决定今天晚上吃啥。而是人生。对一个现代的男人来说,结婚早晚,并不是个很重要的问题。应为普遍来说,男人越老越吃香,女人越老越没人要。可能是这个GG比较古典。但是,这件事体现出他并不自信。自信的人,不需要结婚来绑住女人。自信的人,也不会被家里人的意见左右。
一个不太能赚钱,而且不自信的男人。和这样的人。平平淡淡过苦日子是可以的。
但是这就达不到楼主想要的期望了。
楼主想要什么和我没关系。但是作为投资者(女人在婚姻上是投资者),绝对不会投资一个达不到期望的目标。(我不是学经济的。。。)
而我以经纪人的角度告诉你,既然已经看不到希望,还守着GG做什么。早好割肉清仓了。
况且。连结婚都要考虑东考虑西的,那将来日子还得怎么过。
所以在此建议。这不是结不结婚的问题了。而是你要怎么快速逃脱这GG的问题了。
p.s.可能有些太冷了。不过感情。从来不是用在投资上的。
lian_diary
发表于 2010-1-27 21:57
发pp就不会被封{:4_290:}
Dayo.Wong 发表于 2010-1-27 21:5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9:} 支持LZ发PP!{:5_384:}
yatengabaobei
发表于 2010-1-27 22:00
tiantian15181
发表于 2010-1-27 22:01
哇哈哈哈,原来是这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