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er 发表于 2010-1-27 22:07

北大男生强奸不落人后

北大男生下催情药两次强奸前女友 精心编造谎言 京华时报

  北大学生陈某以了结恋情为由,将前女友北航学生肖琴(化名)带到宾馆,诱骗对方喝下催情药并强奸肖琴两次。然而,陈某被诉至海淀法院期间,肖琴再次给公检法三部门寄信称是自愿的。警方经过调查后证实肖琴说的是谎话,并以涉嫌伪证罪传唤肖琴。近日,肖琴被取保候审。

  去年5月3日10时左右,陈某拨通前女友肖琴的电话称,要再见面一次,和肖琴了结这段感情。

  当天中午11点,肖琴如约来到北大东南门外。二人在一家饭店内边吃边聊,其间,陈某说:“算命先生告诉我,只要你给我剪了手指甲,我给你剪了脚指甲,我们就都可以重新生活了,我不会再纠缠你。”陈某借口无法在大庭广众之下互相剪指甲,将肖琴带到北大南门附近一家宾馆的8211房间。

  下催情药两次强奸

  “喝口水吧。”在肖琴给陈某剪完指甲后,陈某给肖琴递了一杯水,陈某把这称之为是“和平分手”的一个程序。

  尽管肖琴不太情愿,但还是勉强把那杯味道有点怪的水喝了。至此,肖琴已经完全掉入陈某设下的陷阱,她刚刚喝过的那杯水中已经掺入催情药。

  5分钟过后,陈某觉得药物该起作用了,便搂着肖琴躺在床上,一边说着“不要离开我”,一边脱掉肖琴的衣服。肖琴挣扎了几下后,在药物的影响下再也无力反抗了。

  陈某将肖琴强奸后,表示一定会好好珍惜肖琴。受到侮辱的肖琴不停地哭喊。半个多小时后,陈某第二次强奸了肖琴。等肖琴身体恢复后,陈某将她送到车站。

  随后,肖琴找到当时的男友,哭诉了自己的经历,二人随后拨打了报警电话。陈某很快被警方抓获。

  据陈某交代,肖琴在事发前两个多星期有了新男友,和他提出分手。去年4月30日,陈某在朝阳区安慧桥附近一家性用品店花费120元购买了一瓶日本性素,同时购买了一盒避孕套。此后,他又精心编造了诱骗肖琴的谎言。陈某称,之所以选择这种方式,是想和肖琴和好。

  在接受询问时,肖琴痛斥陈某的行为,称当时自己四肢无力,除了哭什么也做不了,陈某为了不让她出声,还捂着她的嘴。

  涉嫌伪证罪被取保

  案情明朗,证据确凿,陈某很快因涉嫌强奸罪被公诉至海淀法院。

  就在该案即将开庭时,肖琴突然给公检法三部门分别发信,表示她与陈某在去年5月3日发生关系是自愿的。警方立即开始调查并多次找肖琴谈话。最终,肖琴承认,她是受陈母多次恳求后,一时心软才同意递交一份翻供书面材料的。

  查清真相后,警方以涉嫌伪证罪传唤肖琴,后未经拘留直接取保候审。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了解,此案将于近日开庭。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10-1-27 23:15

{:5_371:}色情小说似乎有责任啊

Reisender 发表于 2010-1-28 16:17

这女孩...分手了还单独去见前男友...胆子不小...现在...{:5_386:}

走过四季 发表于 2010-1-28 16:30

这女孩怎么能犯两次同样的错误,真是无语。。。

tiantian15181 发表于 2010-1-28 22:51

{:5_371:}

Kosmonaut 发表于 2010-1-28 22:57

强奸是不诉不理吧,所以应该是不论“受害者” 的当时意志而论当前意志的啊。

xuzhiwen 发表于 2010-1-29 12:29

强奸是不诉不理吧,所以应该是不论“受害者” 的当时意志而论当前意志的啊。
Kosmonaut 发表于 2010-1-28 21:5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强奸是刑事犯罪,刑事犯罪在国内好像是,即使当事人不起诉,但是公诉人,即检察院还是会起诉的……

pinguo 发表于 2010-1-29 16:22

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女的还要写信是自愿的?糊涂了?

tchensdonv 发表于 2010-1-30 00:16

我觉得,嗯,有点便宜了那女的了,应该轮了她,直觉告诉我,她不是什么善主

大帅 发表于 2010-1-30 12:01

是那个北大才子么?

羽天 发表于 2010-1-30 12:04

这种情况。十分复杂。

北大才子 发表于 2010-1-30 12:09

{:5_336:}大家多担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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