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wiebelsuppe 发表于 2010-1-28 19:48

急问,工作签改学生签必须要回国吗?

本帖最后由 zwiebelsuppe 于 2010-1-30 18:08 编辑

今天去外管局签证,等了4个小时不说,还让我觉得德国签证官的冷漠无情,本来一直对德国有很好的印象,所以选择在这里读书和工作,可是。。。不是有Wunsch就行的,还要看签证官的意愿。
并不是想一直待在德国不走,也不会在这里无所事事混日子。一直尽我努力完成学业,毕业之后找了工作,但整个就业市场的不景气,以及工作经验的不足,我失业了,当然我会继续努力,并打算重新返回校园学习充电。 当我正拿着Zulassung以及其他银行证明等等材料去签证时,不料。。。现实往往是想象的180度,而且更残酷。。。
签证官说,不能给我学生签证,在德国读书工作后,然后再去读书是不行的,一定要先ausreisen,回国后重办护照,再einreisen。我说,在工作中发现有不足,再回去读书也是很正常的事啊。签证官一点也容不得商量的余地,并很有道理的说,你回去重新签证要比在我这里拿到Ablehnung的好。 我无语。。。
从外管局出来,天阴阴的,寒风阵阵,然而比不上我内心的阴霾和寒冷。
请大家说说,是我错了吗

yanghiro 发表于 2010-1-28 19:50

fyyh 发表于 2010-1-28 19:56

同情mm,但是转换签证目的是要回国重签的。
你现在的签证是工作签,要想在上学是要重来的,大部分都要这样的,估计也是有特例,但是不知道到在那个城市。
不过重签也不要紧,回国重新弄一篇就行了,mm在德国上过学,工作过,重签肯定没问题的,别伤心了。

Chupa_Chups 发表于 2010-1-28 19:56

zwiebelsuppe 发表于 2010-1-28 21:06

我不知道,这样签一次需多久的时间,要人亲自回去吗?

晴天大宝宝 发表于 2010-1-28 21:08

不光是你,谁都这样。所以别以为这个签证官针对你。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10-1-28 21:10

签证官没有说错呀
改变居留目的是要回国重新申请的

arvidma 发表于 2010-1-28 21:23

irvine 发表于 2010-1-28 21:48

建议少用这种哀怨的口气,尤其是你提出非法要求被拒后。这里是法律版,不是昏版。

出境后再入境,损失的是以后申请长局或者入籍对连续在德居留时间的计算。如果不在乎这个,就当回国探亲一回。

blumchen 发表于 2010-1-28 21:56

从你的角度看,你的要求完全合理。从德国的外国人法看,很无理。只能说,签证管没错。

lidlmi 发表于 2010-1-28 23:38

转换居留目的是要回国换的,除非你的配偶是德国人,你就有权利在德国换。
这都是法律的规定,没必要抱怨了,当然实在觉得不服气,就找律师,事先想想有几成胜算。

yk 发表于 2010-1-28 23:46

搂主去外管局前没去找律师?原则上你要回国签。

hngahp 发表于 2010-1-29 00:08

这个貌似和签证官的意愿没什么关系,他还是挺讲道理的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10-1-29 00:14

其实有非常多的“特例”都不用回国签的,但往往“特例”见多了,就都以为是“常例”了

Keinmal 发表于 2010-1-29 00:15

本帖最后由 Keinmal 于 2010-1-28 23:22 编辑

http://www.frag-einen-anwalt.de/ ... enthG-__f86753.html

不过我想询问一下,从学生签证转到工作签证,也是转换拘留目的,但却可以不回国签证。这是明文规定的例外。是不?为啥从工作签证到学生签证就没有例外呢?这里有个Aupair例子,律师也没有说完全不可能,指出要好好说明自己转换拘留目的的原因外加和签证管好好沟通。。。拿个Fiktionbescheinigung啥子的。。

另外,请问,楼主工作了多久,后来申请的专业和毕业专业有啥子说服力的关系么?

zwiebelsuppe 发表于 2010-1-29 00:26

既然有人签出来了,说明其实这是有个SPIELRAUM的,不平的是,为何这位签证官那么铁面呢?
说实在的,我真不知,法律确实有这样规定,之前我找了律师,他觉得也是没有问题的,所以这事挺突然的。
可能最近真是运气不佳吧,往往祸不单行。

Keinmal 发表于 2010-1-29 00:56

本帖最后由 Keinmal 于 2010-1-29 00:00 编辑

6. Aufbau- und Ergaenzungsstudium, Zweitstudium, Promotion
Diese Betaetigungen stellen allesamt eine Aenderung des Aufenthaltszweckes dar, so dass der Grund fuer die euch zu Studienzwecken erteilte Aufenthaltserlaubnis umgewandelt werden muss. Ihr benoetigt daher eine neue Aufenthaltserlaubnis, die in diesen Faellen ohne vorherige Ausreise im Inland erteilt werden kann:
Aufbau-, Zusatz- oder Ergaenzungsstudium fuer laengstens 2 Jahre, wenn die Hochschule bescheinigt, dass vorhergehendes Studium fachlich weitergefuehrt oder ergaenzt wird;
Promotion, wenn die Hochschule bescheinigt, dass Promotion ueblichen Abschluss darstellt oder an der Promotion ein besonderes wissenschaftliches Interesse (die Annahme als Doktorand liegt vor) besteht oder die Einsatzchancen im Herkunftsland dadurch wesentlich verbessert werden;
Zweitstudium, wenn deutsche Auslandsvertretung bestaetigt, dass es fuer die Aufnahme des angestrebten Berufes im Herkunftsland erforderlich ist

搜了一下,楼主所谓的spielraum也明文规定了,就看你能不能拿到这些Bescheinigung拉。。

MDYJ 发表于 2010-1-29 00:58

建议少用这种哀怨的口气,尤其是你提出非法要求被拒后。这里是法律版,不是昏版。

出境后再入境,损失的是以后申请长局或者入籍对连续在德居留时间的计算。如果不在乎这个,就当回国探亲一回。
irvine 发表于 2010-1-28 20:48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94:}

软软熊 发表于 2010-1-29 12:30

lz啊,可以理解你的郁闷,但建议你把帖子的名字改了吧,人家签证官给你是人情不给你是道理,你没理由说人家。让你的律师给外管局打个电话试试吧,不行就回去折腾一下当休假咯。
既然有人签出来了,说明其实这是有个SPIELRAUM的,不平的是,为何这位签证官那么铁面呢?
说实在的,我真不知,法律确实有这样规定,之前我找了律师,他觉得也是没有问题的,所以这事挺突然的。
可能最近真是运气不 ...
zwiebelsuppe 发表于 2010-1-28 23:2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菲瞳 发表于 2010-1-29 12:53

有时候事情是需要争取的,我之前是学生换家庭先开始签证官也这么说的,什么转换签证目的,我必须回国从新签,但是后来力争了一下他就同意留下我的材料考虑看看,第二次去签就签成了。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10-1-29 13:42

http://www.frag-einen-anwalt.de/ ... enthG-__f86753.html

不过我想询问一下,从学生签证转到工作签证,也是转换拘留目的,但却可以不回国签证。这是明文规定的例外。是不?为啥从工作签证到学生签证就没有例外 ...
Keinmal 发表于 2010-1-28 23:1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按照德国§16 abs. 4 AufenthG规定,外国学生在成功地完成学业以后,可以得到一年时间寻找和所需专业相关工作的签证。但是没有规定,如果这一年的时间用完了,还可以再转回学生签证。

steven2009 发表于 2010-1-29 13:49

MM,他这么说也没错! {:5_335:}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1-30 13:45

建议少用这种哀怨的口气,尤其是你提出非法要求被拒后。这里是法律版,不是昏版。

出境后再入境,损失的是以后申请长局或者入籍对连续在德居留时间的计算。如果不在乎这个,就当回国探亲一回。
irvine 发表于 2010-1-28 20:4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1-30 13:56

有时候事情是需要争取的,我之前是学生换家庭先开始签证官也这么说的,什么转换签证目的,我必须回国从新签,但是后来力争了一下他就同意留下我的材料考虑看看,第二次去签就签成了。
菲瞳 发表于 2010-1-29 11:5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学生换家庭的前提还是依据以前的学习目的,肯定不存在你放弃学习目的只当家庭保姆一说
楼主是工作签证转学生签证,肯定必须重新申请签证
如果大学外办或你的教授帮你交涉,你有得到去荷兰,瑞士这样的周边国家转换签证的可能,但在德国境内转换签证不可能

irvine 发表于 2010-1-30 20:17

既然有人签出来了,说明其实这是有个SPIELRAUM的,不平的是,为何这位签证官那么铁面呢?
说实在的,我真不知,法律确实有这样规定,之前我找了律师,他觉得也是没有问题的,所以这事挺突然的。
可能最近真是运气不 ...
zwiebelsuppe 发表于 2010-1-28 23:2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随意更换居留目德国都必须颁发签证的话,那岂不是等于不要签证?你这么想想就明白了。

上面的帖子也说了,外管局有权不颁发,因为法律用语是kann,而不是muss。

既然你律师说可以,那就让律师跟进吧。

不过楼主被解雇前两三个月难道没有问一下雇主是否让你过试用期?现在搞得措手不及。。。

corinnadeng 发表于 2010-1-30 23:40

建议少用这种哀怨的口气,尤其是你提出非法要求被拒后。这里是法律版,不是昏版。

出境后再入境,损失的是以后申请长局或者入籍对连续在德居留时间的计算。如果不在乎这个,就当回国探亲一回。
irvine 发表于 2010-1-28 20:4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回国后无论多久后重签,之前的时间都不能算在连续的居留时间里面吗,不是说只要不超过6个月就算是连续居留了吗,像楼主这样的情况,回国后多久才能重签啊。

xxhui 发表于 2010-1-31 02:05

16# Keinmal


毕业以后,你有德国的学位,自然就可能在德国找工作。所以可以签,有法律依据的。但是你又要开始学习,这个就没有法律依据或者法律引申了。好好看看外国人法,即使签证官想帮你也不行,在法律上找不出你能这样转换的依据,又因为你是外国人,所以回国去签吧

xxhui 发表于 2010-1-31 02:08

16# Keinmal


aupair也只是在大城市可转成学生签或者语言签。aupair的工作性质特殊,和一般工作不一样,拿的比较少。所以aupair的小姑娘能在这里读语言或者结婚。

graf 发表于 2010-1-31 13:21

回国机会大,光一个掏宝一年就是几十万的赚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2-1 00:48

本帖最后由 lillyanna 于 2010-1-31 23:50 编辑


回国后无论多久后重签,之前的时间都不能算在连续的居留时间里面吗,不是说只要不超过6个月就算是连续居留了吗,像楼主这样的情况,回国后多久才能重签啊。
corinnadeng 发表于 2010-1-30 22: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重新计算,即使在一周内签出
有人在回国一个月内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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