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10-2-2 01:31
写的不错,搬凳子过来等
水鱼悠哉
发表于 2010-2-2 01:32
未婚夫是这个同事么,我看不明白啊
鱼之乐
发表于 2010-2-2 01:32
先留个爪,明天从这里开始看
爱在冬季
发表于 2010-2-2 01:38
既然沦陷了,那就更彻底一点儿吧。
看完Avadar的那个晚上,我吻了他,从脸颊到脖子。 在我的世界里,这种事情是天方夜谭,黑白颠倒。
灵武儿
发表于 2010-2-2 01:42
很好,喜欢就有了行动
爱在冬季
发表于 2010-2-2 01:42
本帖最后由 爱在冬季 于 2010-2-2 22:13 编辑
{:5_335:}
水鱼悠哉
发表于 2010-2-2 01:43
美女,能不能回答我一个问题啊,未婚夫跟着说的这个他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啊,谢谢
灵武儿
发表于 2010-2-2 01:45
应该庆幸,至少你在结婚前遇到了
cavendish
发表于 2010-2-2 01:47
美女,能不能回答我一个问题啊,未婚夫跟着说的这个他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啊,谢谢
水鱼悠哉 发表于 2010-2-2 00: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应该是两个人
后面这个好像是lz在德国的同事
lz的未婚夫回国发展了
爱在冬季
发表于 2010-2-2 01:49
本帖最后由 爱在冬季 于 2010-2-2 22:14 编辑
{:5_335:}
爱在冬季
发表于 2010-2-2 01:50
本帖最后由 爱在冬季 于 2010-2-2 22:14 编辑
美女,能不能回答我一个问题啊,未婚夫跟着说的这个他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啊,谢谢
水鱼悠哉 发表于 2010-2-2 00: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35:}
爱在冬季
发表于 2010-2-2 01:54
本帖最后由 爱在冬季 于 2010-2-2 22:14 编辑
{:5_335:}
爱在冬季
发表于 2010-2-2 02:02
本帖最后由 爱在冬季 于 2010-2-2 22:14 编辑
{:5_335:}
爱在冬季
发表于 2010-2-2 02:25
本帖最后由 爱在冬季 于 2010-2-2 22:15 编辑
{:5_335:}
水鱼悠哉
发表于 2010-2-2 02:26
楼主文采不错啊
楼主跟未婚夫分手没?
水鱼悠哉
发表于 2010-2-2 02:31
嘿嘿,刚刚头脑不怎么清楚,又从头看了一遍,明白了。
我撑不住了,去睡觉啦
楼主早点休息哦
爱在冬季
发表于 2010-2-2 02:32
本帖最后由 爱在冬季 于 2010-2-2 22:15 编辑
{:5_335:}
celinecy
发表于 2010-2-2 02:40
{:5_390:}还好吧,LZ就把这当成出来混总要还的,心里可能就平衡点了。What goes around, comes around...
晴格格
发表于 2010-2-2 02:57
走之前,他吻了我的唇,说了些象征意义的话,意思是他现在更喜欢我而非那个女人了。
我笑着,很想哭。
什么时候我也到了和别人竞争的地步了?我挥之即来招之际去的爱情呢?
罢了,罢了,信他吧!
他说喜 ...
爱在冬季 发表于 2010-2-2 01:3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事,来日方长,既然是刚开始,就耐心些,给彼此时间。不过对你未婚夫,我觉得你应该有个交代。
xumeng
发表于 2010-2-2 03:03
{:3_246:}楼主飞过去,和那个女人拼了
爱在冬季
发表于 2010-2-2 03:06
本帖最后由 爱在冬季 于 2010-2-2 22:16 编辑
没事,来日方长,既然是刚开始,就耐心些,给彼此时间。不过对你未婚夫,我觉得你应该有个交代。
晴格格 发表于 2010-2-2 01:5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mm的安慰和关注!
晴格格
发表于 2010-2-2 03:21
本帖最后由 晴格格 于 2010-2-2 02:24 编辑
谢谢mm的安慰和关注!
这是我另一个纠结的地方,未婚夫说给我时间和空间,一切由我,要是我找不到其他合适的人,只要我还要他,这几年他都随时等着我。我深知,他爱我比我爱他多得多,一如我的初恋男友。
爱在冬季 发表于 2010-2-2 02:0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有没有想过,也许是你一直以来太主动了,所以老天爷现在准备让你经历一劫呀?可能我有点迷信了,但是我真觉得风水轮流转这个说法有点道理,因此还是应该惜福呀。但是人活一世,为了一些莫须有的迷信放弃自己想要的,确实有点说不过去,如果你确实能肯定你对他的不是什么激情,不是一种补偿心理,就大胆往前走吧。管他接受不接受呢,你经管享受爱情带给你的一切就好了,包括痛苦的等待,怀疑,哭泣。。。。要爱就爱一个全套的。说不定这一辈子就这一回呢。
xumeng
发表于 2010-2-2 03:25
{:3_243:}ls你的头像有点小恶心
晴格格
发表于 2010-2-2 03:31
{:3_243:}ls你的头像有点小恶心
xumeng 发表于 2010-2-2 02:2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怎么会呢,多喜庆的兔兔呀。。。
东镇女巫
发表于 2010-2-2 09:14
小脸儿
发表于 2010-2-2 09:38
别想啦,那个男人不爱你,好好过日子吧,别把自己赔进去。
杏仁
发表于 2010-2-2 11:04
本帖最后由 杏仁 于 2010-2-2 10:05 编辑
应了那句话:出来混迟早都要还的。
比起许多人,LZ已经很幸福了,起码人生有故事,故事也够精彩。所以,顺其自然吧,跟着自己的心走。
花开花落
发表于 2010-2-2 11:12
出来混了,早晚都是要还的{:4_291:}
Shue
发表于 2010-2-2 11:13
{:3_243:}ls你的头像有点小恶心
xumeng 发表于 2010-2-2 02:2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啊?蒙蒙看到兔子恶心?
Shue
发表于 2010-2-2 11:20
爱情就是让人犯那个什么。。。
得不到的是最好的 被拒绝就更心动 非要自己的爱比对方多 才以为自己爱了似的。。。
要是觉得青春还够挥霍的话,就去爱你爱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