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私人手里买二手房有什么要注意的?
看上一个二手房,房主自住。由于工作变动他搬家所以出售。现在他想让我们尽快跟他Notar,然后几个月以后再交接房子,贷款的付款日期按交接日期定。
我总觉得万一他搬家的时候把房子的什么地方搞坏(比如墙上的东西取下来把墙皮弄坏),回头还有什么制约他的条款么?所谓的Übergabeprotokoll在买旧房的时候到底应该什么时候做?交接的时候还是Notar的时候?有点糊涂。卖家很催,比较烦。
希望有经验的朋友多出主意。谢谢了。 将你关心的条款让公证师写在合同里,留10个点交接后3个月内付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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