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rah2007
发表于 2010-2-9 21:55
只因为1000元的Streitsumme是不可能遣返一个外国人的,还是去警察局做Anzeige吧,国内水深不明,小心再惹麻烦,弄个身首异处就不好了
infors 发表于 2010-2-6 10:0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留言的口气和你的头像很配。{:5_379:}
Markus11
发表于 2010-2-10 13:39
我也将要遇到被人借钱的麻烦事:有个朋友,在国内买房,钱不够,要找我借2000欧元。出于面子,我答应了,可回来心里时不时犯低估,买房差这点钱,那就别买了吧。如果人家不还我,我可能也没什么办法。这人感觉还是诚实的,但人心隔肚皮,还是不放心啊,在思想斗争。
期待
发表于 2010-2-11 00:02
借条一定是用中文写的,回国报案啊!等他再次入中国境的时候,一把揪住,楼主,就这么办。你一中国人,在德 ...
sunyu_love_u 发表于 2010-2-7 21:3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中国警察管不管不是看诈骗金额多少,主要是看你进贡多少。劝楼主要告还是在德国告吧,在中国高这事,怕只是找罪受。不过,你要到警察处告他诈骗还不成,有借条只是经济纠纷,应该向法院告,向法院告就得先付诉讼费。现在知道有够烦的了吧。总结:还是不要借钱给别人的省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