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办法能让国家判那些人贩子死刑
看了那个拐卖孩子的帖子,其实几年前就想到过,可是因为水平有限没有实现。我们能不能发封信给中央或者相关部门,然后联合网上所有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所有的亲人都签上名,人越多越好 ,内容就是拐卖婴幼儿童者死刑。
大家看这个想法能不能成立,最近就要回国了,所以也在国内网站上发个类似的帖子,看有识之士能不能给建一个专门投票的网站或网页。希望大家也能给出意见和建议。谢谢。 不是本来就是死罪么{:5_339:} 判死刑?咱们也不是法官、陪审团,没法判啊。
不过好像有这样的网站,帮忙找孩子的,将心比心,真可怜。 还是毛爷爷的时代好啊 {:5_369:} 我怎么记得人口贩子就是死刑啊。。。 还是毛爷爷的时代好啊 {:5_369:}
小手 发表于 2010-2-6 11: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话前几天U5的时候,我的KA也这么说,强吧。{:5_371:} 别说中国了,德国这里都有人贩子的,前段时间出了好几个新闻,都是德国这里在商场里偷孩子的 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
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
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
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
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
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
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我晕啊。。。贩卖人口竟然不是死刑。。。。 改判死刑的多了,治假药的,假奶粉的,还有那些不合格的食品的,害人害己害社会害后代害环境百害无一利的,全部都死刑就好了! 还有随地吐痰的一口痰罚一万,没钱的关起来做两个月苦功光吃咸菜和稀饭,看你还哪来的痰吐~~ 哎。。。。。。抱怨多了{:5_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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