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苹果核
发表于 2010-2-13 20:16
回复 10# 小茜vs小粉猪
可能你LG为了加快速度,已经把相关材料交给当地外管局。只要他的档案里材料俱全就行了。三个月以上的签证都由当地外管局审批。也许就像某些人所说的返签。
小茜vs小粉猪
发表于 2010-2-15 18:13
回复小茜vs小粉猪
可能你LG为了加快速度,已经把相关材料交给当地外管局。只要他的档案里材料俱全就行了 ...
绿苹果核 发表于 2010-2-13 20:1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quot
你说的挺对的,因为延签什么的,我老公总是要把自己的材料准备齐全的,我们这边又是小城市,没几个中国人,办事人员都认识我老公了。
jscztingting
发表于 2010-2-15 22:49
O 没说清楚
现在外管局说需要他的父母在国内出具一份这个义务声明,
就缺这个材料
不知道要准备些什么材料,除了工资单还要什么,有没有什么表格下载呀
另外一定要他父母本人去的吗
需要事先预约时间还是直接去补材料就可以了呢
谢谢大家
jscztingting
发表于 2010-2-15 22:52
回复小茜vs小粉猪
可能你LG为了加快速度,已经把相关材料交给当地外管局。只要他的档案里材料俱全就行了 ...
绿苹果核 发表于 2010-2-13 20:1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12月分递交的材料,已经在这里了,3个月以上的签证
现在就是要补交这个东西。
jscztingting
发表于 2010-2-15 22:55
不是都拿工资单办的吗?lz有工作了吗?怎么还要父母的资助证明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10-2-11 13:3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打过工,但是没有固定工作,所以出示不了合同
jscztingting
发表于 2010-2-15 22:57
楼主自己的表达不清
啥叫“买个大东西”,到底是买东西还是请老公过来?
文道 发表于 2010-2-11 16:1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买东西只是外管局的说法,
就是怕你用光钱了
他们要保证你在这里的正常生活
jscztingting
发表于 2010-2-15 23:00
老公也在德国呆过2年
我们都是学音乐,由于专业限制所以平时也没有时间找正式工作
现在LG想再过来陪我个一年半载
一开始只是要UEBERWEISEN 的证明就行了
不知道现在需要这个材料
jscztingting
发表于 2010-2-16 10:56
,除了工资单还要什么,有没有什么表格下载呀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10-2-16 16:57
打过工,但是没有固定工作,所以出示不了合同
jscztingting 发表于 2010-2-15 22:5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头回听说被团聚方没有固定收入,也能申请团聚的,长见识了
sanA
发表于 2010-2-16 21:43
回复 18# jscztingting
楼主是不是搞错了,按你的条件根本不够办家庭团聚的条件。办家庭团聚不必填Verpflichterklaerung, 必须出示最近三个月的工资单,Festeinstellung 的工作合同及足够的住房面积证明。也不需要国内父母办什么声明。你办的应该是探亲访友签证吧。最好去外办问明需要补交什么材料,或是把外办给你的需要补交材料的信在这里贴一下,别人才能帮助你。我怀疑你把外办的意思理解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