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
发表于 2010-2-15 22:53
鱼与熊掌
发表于 2010-2-15 23:33
什么事情啊
ii120mph
发表于 2010-2-15 23:41
违法不违法在这里讨论没啥用,关键还是得自己去警察局anzeigen,就看那37位里哪位挺身而出了
zf_helen
发表于 2010-2-16 00:20
{:4_290:}违法不违法在这里讨论没啥用,关键还是得自己去警察局anzeigen,就看那37位里哪位挺身而出了
ii120mph 发表于 2010-2-15 23:4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dango
发表于 2010-2-16 18:20
违法不违法在这里讨论没啥用,关键还是得自己去警察局anzeigen,就看那37位里哪位挺身而出了
ii120mph 发表于 2010-2-15 23:4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94:}
大花猫
发表于 2010-2-16 19:08
我也知道是啥事。哈哈哈 一个个WSN
马甲大人
发表于 2010-2-16 19:10
难道是很有名的那个KY事件?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10-2-16 19:15
对,就是那个ONS
kamdbonn
发表于 2010-2-16 19:58
这个问题确实比较麻烦,37位壮士只能是吃个哑巴亏。就是有人站出来,未必有什么意义。
kamdbonn
发表于 2010-2-16 19:59
这个能否在警察局立案都很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