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all 发表于 2010-2-20 09:59

家庭团聚证不能申请elterngeld?!!

本帖最后由 ericall 于 2010-2-20 10:40 编辑

求助!!!

老婆在2009年三月中旬以家庭团聚证 Familienzusammen s30 aufenthalterlaubnis s.06106475抵达德国, 并于2010年1月末生下了小宝宝, 可是申请elterngeld 却遭拒绝, 理由如下:

§1 (7) 2. eine Aufentalterlaubnis besizt,die zur Ausübung einer Erwerstätigkeit berechtigt....'


但是在老婆签证还有另外附属的zusatzblatt zum Aufenhaltstitel 却注明了


Erwebstätätigkeit nut mit Erlaubnis der Ausländerbehörde

求助
1. 请问在此状况下能不能领到elterngeld            
2. 该如何写Einspruch gegen Beschied?

由衷的感谢

Anonymous 发表于 2010-2-20 10:25

可以在法律版看看有很多类似的信息。

ericall 发表于 2010-2-20 10:38

回复 2# Anonymous


   鞋了!也在那问了。等待拯救中。。。

Hallo 发表于 2010-2-20 11:16

应该是不行的
因为你和你老婆在德国的婚姻不超过两年,所以他本身的签证是没有工作许可的,只是说允许她找工作,找到以后可以申请,但是他现在没有,因为没有工作许可,是不可以拿父母金的,但是孩子的钱是可以的,可以以你的身份拿,如果你工作的话

franzisca 发表于 2010-2-20 11:24

的确就是不可以拿ELTERNGELD的。

因为你老婆的家庭团聚签证没有工作许可,那个附加页上写的“如果要工作,要申请工作许可”。这条其实写和不写都没什么大区别。因为即使不写,找到工作还是需要这个流程。这个我在拿签证的时候特意问过签证官。

没有工作许可,那是肯定拿不到那个最低的300欧ELTERNGELD的,除非你自己申请,休假在家带孩子。

软软熊 发表于 2010-2-20 15:12

那钱是给父母中一方停职在家带孩子的,你家都有一个不能工作只能在家(带孩子)的,那钱是拿不到了.

xuwawa 发表于 2010-2-20 15:25

应该拿不到。我去年8月份宝宝出生。我懒,到1月份才去把签证换了,结果父母金就从1月开始发。
之前的签证和lz 老婆的一样。
想拿父母金,先换签证。
其实你现在就算有资格拿,签证不换,也拿不到。那边人只认签证的。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10-2-20 18:20

没有工作许可的就拿不到啊,lz还是绑定的工签吧

grape 发表于 2010-2-20 22:18

我的宝宝下个月出生,我也是团聚过来的,现在没有工作许可,我老公也不能申请elterngeld么?
我就不准备申请每月300欧的了,准备以我老公的名义申请一年的elterngeld,不可以么?
还有XUWAWA 说的,不换签证也拿不到,什么意思?
也盼回复!谢谢

Hallo 发表于 2010-2-20 23:42

ls的,如果你老公工作的话,可以以他的名字申请的,但是前提条件是他每个星期不能工作超过30个小时,而且拿的钱,只是补差值,并不是拿现在全部工资的百分之67

换签证的意思是说你拿这个钱的人必须有工作的许可,但是因为孩子不能全职工作,所以政府给补贴一部分,如果你签证上根本没有写你可以工作,那你是怎么都拿不到这个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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