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go 发表于 2010-2-20 22:20

上海一小轿车与消防车相撞 3月男婴飞出车外

新闻链接 http://www.chinanews.com.cn/sh/news/2010/02-20/2127590.shtml

2010年02月20日 15:21 来源:新民晚报

    昨天(19日)下午5时15分许,(上海)浦东御桥路浦三路口处发生意外,一辆消防车与一小轿车在行驶中发生碰撞,消防车在冲倒路边的栏杆和灯柱后侧翻在地,小汽车则被反向甩出近20米远,车内一名新婚女子和一3月大的男婴身受重伤,情势危急,另有十余人轻伤。

  车辆面目全非

  昨晚6时半,记者赶到现场,御桥路浦三路口处已停满众多消防车和警车。浦三路东侧的人行道上,一辆大型的红色消防车向右“卧倒”,零件和碎玻璃渣散落一地,满目狼藉。车前的一圈栏杆早被撞歪,旁边的一根灯柱也断为两截。数名消防队员正手持水管,向车身和底盘喷水,路边的两辆吊车也开始准备起吊工作。

  向路口望去,在御桥路东向西车道内,两道约20米长的半弧形轮胎痕依然清晰可见。沿着印痕走到马路对面,只见一辆牌照为“赣HC0130”的蓝色马自达小轿车的车头已严重受损,前挡风玻璃碎裂,右侧车门也扭曲变形,但车门拉手上却残留着一束粉色的小礼花。约7时许,蓝色小汽车被拖离现场,10分钟后,体形庞大的消防车也被成功吊起,“直起了身子”,不久也被拉走。

  两车猛烈相撞

  据目击者称,事发时,该消防车正拉着警报沿浦三路由南向北疾驰而来,而另一辆蓝色马自达小轿车恰好沿着御桥路由西向东驶来,消防车司机见状猛打方向盘,可为时已晚,两车在路中央撞个正着。随后,消防车因惯性过大径直冲向了路边,在撞翻人行道上的围栏后,又狠狠顶上一旁的灯柱,最终发生侧翻;相比之下,小轿车由于自重较轻,与消防车猛烈撞击后,直接调转车头,反向滑行了近20米,直到撞上路边的台阶后才戛然而止。“当时车内共有6个人,其中有个小孩都飞出窗外了,看样子也就几个月大。”事发后,途经的几位市民迅速将小轿车内的乘客救起,并拦下出租车将其送往附近医院,消防车内的消防员也在营救出来后被120转往医院治疗。

  新娘、男婴重伤

  记者随后来到收治部分伤员的仁济医院浦东分院,在急诊大厅内,记者见到了小轿车内两位伤者的家属。据他们介绍,坐在小轿车内前排的是一对1天前刚刚完婚的新人,当时新郎驾车,新娘则抱着一个仅3个月大的男婴坐在副驾驶位上,后面还有小男婴的母亲、新郎的父亲和另一位女性朋友,众人正准备外出聚餐,却不幸遭此横祸。“小车的撞击点在车前右侧,所以新娘和手中的孩子自然首当其冲,他们还在杨思医院和儿童医学中心抢救。”记者随后分别从两家医院获悉,由于颅内受创严重,失血过多,二人伤势危急,医院仍在进行全力抢救。

  此外,事故中男婴的母亲骨盆骨折,另一位女性乘客肋骨骨折,她们都需留院观察。新郎和其父亲由于刚好处于车内左侧,受冲击不大,伤势较轻。而消防车内的8名队员经检查后,也均无大碍。目前,事故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房浩 王爱东)

药房老板 发表于 2010-2-20 22:27

没有婴儿座椅啊。。。
{:5_331:}

kiro 发表于 2010-2-20 22:30

也可能没系安全带

熊猫羊 发表于 2010-2-20 23:47

人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wey 发表于 2010-2-20 23:50

本帖最后由 wey 于 2010-2-20 22:51 编辑

德国好像是禁止大人抱小孩在前排,必须系在婴儿椅子上。

kolinsky 发表于 2010-2-20 23:53

撞啥车不好,撞消防车,怕是没什么赔偿金了

水瓶座小天天 发表于 2010-2-20 23:56

有病吖, 怎么能抱着小孩坐副驾驶呢

小孩都该放后排的吖

香菲儿 发表于 2010-2-21 06:25

可恨可悲啊!{:5_361:}

孔子世家 发表于 2010-2-21 16:27

消防车拉着警报器,这个小车的司机不知道避让吗
在德国,这个小车司机要负全责的

乖乖兔 发表于 2010-2-21 16:34

抱小孩就该坐后面!

ph2006 发表于 2010-2-21 16:41

虽然说有让行的义务,但是消防车过路口也要先确认没有车辆抢行,路口安全了再通过啊。怎么能高速通过呢。

volvic0228 发表于 2010-2-21 21:17

国内很多地方都没有儿童座椅这一说的,很多人也没有系安全带的习惯{:5_392:}

三十年河西 发表于 2010-2-22 00:26

国内很多地方都没有儿童座椅这一说的,很多人也没有系安全带的习惯
volvic0228 发表于 2010-2-21 20:1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啊,安全意识很薄弱,觉得那些东西多此一举{:5_386:}。

badbadboy 发表于 2010-2-22 02:22

应该用法律形式强制轿车乘员系安全带。
现在坐车开车不系安全带很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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