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gelazhu 发表于 2010-2-23 09:25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10-2-23 12:16

外管局不管婚姻登记的{:5_363:}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10-2-23 12:46

看着比较乱,我试着解释一下。

你们在哪里提交离婚申请,就参照哪里的法律条文。
在美国结婚,在中国也是被承认的。如果不想作登记,没有事,还好说,有事了,是要自己负责的。
如果是在德国离婚,德国的法律不涉及夫妻共有财产,而是双方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这个增值部分是用于分割的。这个前提是没有任何协议的情况下。
你婚前的财产的增值部分也是应该被列入财产分割的。离婚的财产问题和遗产是两回事,别混在一起。
遗产是过世的人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有财产的一半用于分配。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配偶和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的分配,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话。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参与,依次类推。有遗嘱,按遗嘱,遗嘱上没有的法定继承人得到法律规定的义务部分。
可以签署个Gütertrennung,必须经过Notar的才有效。

angelazhu 发表于 2010-2-23 15:54

水瓶座小天天 发表于 2010-2-23 16:00

房产的话

只要是你结婚之前买的

按照中国的法律就是婚前财产, 跟你老公无关的

kruemmel 发表于 2010-2-23 16:55

有个问题,打个比方,如果一方在婚前2年前贷款买了房产(0 首付),也就是说买房的当时没有首付,都是贷款的,那离婚后这个房产是不是另一方也有份,因为在结婚的几年里(5年)还银行贷款的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呀?

angelazhu 发表于 2010-3-8 11:40

angelazhu 发表于 2010-3-9 15:15

mhua3133 发表于 2010-3-11 15:18

在哪里离婚依据哪里法律,如德国婚前财产各自,婚后属共同所有。各自父母财产各自所有。国内婚后财产和父母亡故所剩财产属共同所有。。

绿苹果核 发表于 2010-3-11 16:02

1. 据我所知很多德国人都签署婚 ...
angelazhu 发表于 2010-2-23 15:5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婚前财产协议是在结婚前两人对婚后财产万一婚变时的分配协定。通常是两人贫富差别较大的时候,富有一方为保护自己的财产提出的要求。
Gütertrennung则是确定婚姻期间每个人名下财产归各人,债务各自承担。常在夫妇某一方从事风险投资、借贷、欠账或预计破产前,为了保护共同财产采取的措施。也有夫妇某一方为保护财产免受损失而采取的法律手段。
离婚的法律依据是看双方的国籍。如其中一方为德籍,则采用德国的法律。如双方均为外籍,又找不到相应国家法律的德文蓝本,经双方同意,可选用德国法律。每个Familiengericht处理方式不完全一致。我还亲眼看到两个中国人在德国法院按中国婚姻法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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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婚前财产公证和婚后财产分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