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是否承认双重国籍?
答案是肯定的.如果原籍国承认双重国籍那么德国也自动承认,比如美国籍.
但我们是中国政府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在一个居住国申请入籍时,需要放弃原籍.
除了那些轮子,民运之外,很多人在居住国入籍是为了更方便,或者是在法律上获得一致对待,
德国的国家机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为非德籍服务的,或者主张权利,(实际上例子很多,不一一举例).
所以在一个居住国生活与工作了几十年连一个选举权都没有,那也是无比荒唐的一件事.
入不入籍跟爱国无关.
欢迎拍转. {:5_358:} 这倒是,我也希望自己有选举权 本帖最后由 kaeferin 于 2010-3-5 18:31 编辑
纠正一下lz的常识错误:
Staatsangehörigkeitsgesetz § 10 Abs. 1 Satz 1 Nr. 4
(1) Ein Ausländer, der seit acht Jahren rechtmäßig seinen gewöhnlichen Aufenthalt im Inland hat und handlungsfähig nach Maßgabe des § 80 des Aufenthaltsgesetzes oder gesetzlich vertreten ist, ist auf Antrag einzubürgern, wenn er
4.seine bisherige Staatsangehörigkeit aufgibt oder verliert,
然后的§ 12,对必须放弃原国籍给出了一些例外
主要是如果原来的国籍是欧盟或者瑞士,可以保留,还是什么原来的国家不让当事人放弃国籍等等。
http://www.aufenthaltstitel.de/stag.html#17
所以说,德国承认双重国籍,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应该说德国基本上不承认双重国籍,但是有一些例外。 楼主蛋疼了 纠正一下lz的常识错误:
Staatsangehörigkeitsgesetz § 10 Abs. 1 Satz 1 Nr. 4
(1) Ein Ausl ...
kaeferin 发表于 2010-3-5 18:2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单位里有同事一本美国护照一本德国护照. 我的看法跟4楼一样。入籍办公室的宣传信明明说了不承认双重国籍,仅有少部分例外:
如德法双重,或者黎巴嫩,巴西等不允许国民放弃原国家国籍的情况下。我也不知道楼上和楼主的说法,法律来源在哪里? 中国政府就是不想承认双重国籍怎么着.
比如朝鲜,伊朗等国都不承认. 纠正一下lz的常识错误:
Staatsangehörigkeitsgesetz § 10 Abs. 1 Satz 1 Nr. 4
(1) Ein Ausl ...
kaeferin 发表于 2010-3-5 18:2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朋友有德国护照和埃及护照 其实是这样的,早期有一阵子德国是承认双重国籍的,那个时候政府说,德国人和外国人结婚,子女籍贯隶属他国的,可以再申报德国国籍,所以就有那么一批混血儿是双重国籍的 其实是这样的,早期有一阵子德国是承认双重国籍的,那个时候政府说,德国人和外国人结婚,子女籍贯隶属他国 ...
happyniki 发表于 2010-3-8 19: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bingo德国国籍法应该是发生了变化,一部分人因为历史原因保留了双国籍。
现在的情况不得而知了。
不过支持楼主的想法,中国应该允许双国籍,这样会给很多人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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