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房子,再向外租一小间,算是收入吗?
我租的房子,是一个apartment,和德国房东有租房合同,但是房间比较多,我想向外租给别人其中的一间,这样的话,如果这个人拿着我给他的合同去anmeldung,他交给我的房租算作我的收入吗?如果是的话,岂不是还要交税?想想就糊涂了,呵呵! 我觉得是算的,这部分收入影响的你的freibetrag 房主出租给你,但是你好象不是随便自己可以决定再出租的吧?这个要房主同意的吧? 先不考虑ls说的是否合法的问题
作为二房东转租大房东的租金收入肯定算收入
借你房子的人如果有特殊情况
可能还可以凭借这个去退税 谢谢大家,看来这还有可能不合法呀……
因为原来住这个房子的人(中国人,外国人都有)都是这样做的,我以为就没有问题了呢……
我其实是只想把房子短期租出去3个月,现在看来要么就不折腾了,要么就找熟人看谁想暂时住了 就3个月啊,那你就在萍聚发个帖子找人住呗,到时付你现金就好了
谁管啊 出租房子不是那么容易能算成Einkuenfte aus Vermietung und Verpachtung的,那至少要有个长期的Absicht和Plan的。不然的话,你就是想算成租金收入也不行,因为一旦这样,你就可以算更多的支出。
短租肯定没问题,不说经不经房东,至少自己付的房租跟租金抵消了。 是啊,我只是想短租的,但是这种情况不知道能不能给租我房子的人提供anmeldung,我当然是只想做合法的事啦
其实短租出去一段时间之后,是想邀请国内的父母过来玩儿一段时间
多事之秋说的很有道理,看来自己还是要多学一些经济知识,呵呵 本帖最后由 lillyanna 于 2010-3-10 21:02 编辑
德国法律规定,转租房子必须经房东签字同意
所以你得小心,不能大意 算你的einkommen 一般的合同里面都写明不能转租的。。。 我觉得没问题的,你从中赢利么,没有吧,只要房东同意就行。签个untermietertrag给他Anmeldung用,我以前住WG就这么做的,一个人承担那么多房租不合适啊 你房东同意就好啦。
我原先住一个WG,三间屋子,是一个德国学生从大房东手里租下来的,然后他再转租其中的两件小屋,我当时刚到这个城市,要去外管局登记,就管德国学生要房租合同,那个人就给我写了一张只有两行字的合同,内容包括,房子的地址、面积大小、出租人姓名(他自己)、租客姓名(我),最后是签名。这么个玩意拿去市政厅坐Anmelden的时候一点也没费劲,就给我出了单子,倒是外管局的人还多事,问“怎么没写价钱啊”,我也装糊涂说不知道,这是房东写的,就糊弄过去了。
价钱都没有还怎么报税啊。 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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