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洋雷 发表于 2010-3-10 22:17

房东突然涨房租,如反对,有何对策,请教太有才兄 急!急!急!

我是一家中国快餐店的店主,同现房东签了10年的租约,到2012年底结速,由于这2年生意不好,已很难维持,没想上个月房东通过侓师先信通知要涨11%以上的冷租,而且还要从2010年的1月份
补上2个月,我看了租约,确是房东写有可以涨房租,但问题是现在涨房租,明显我已承受不了,我是否可以以房东涨租为由,向房东提出解约,或有更好的方法,
   请教太有才兄 ,先谢了!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3-10 23:09

本帖最后由 lillyanna 于 2010-3-10 23:10 编辑

可以。你10年租期到期,不同意租金涨价就以此为由解除租约

可能房东让步你继续租下去,可能房东不让步,你就走人

小洋雷 发表于 2010-3-11 12:47

我还有3年租约,由于房东涨租,可不可以现在就介约

imdg 发表于 2010-3-11 17:54

本帖最后由 imdg 于 2010-3-11 18:00 编辑

首先,如果你同意涨房租,也得是自你收到涨价通知后的第3个日历月开始提高房租(...schuldet er die erhöhte Miete mit Beginn des dritten Kalendermonats nach dem Zugang des Erhöhungsverlangens),而不是马上生效,更不可能让你按提高的价格补房租。见§558b BGB
在涨价通知里还需要按照§558a,规定的形式,书面并阐明理由,即附上Mietespiegel, Auskunft aus einer Mietdatenbank...等等

其次,如果你不同意涨房租,可以有一个特别解约权Sonderkündigungsrecht des Mieters nach Mieterhöhung §561 BGB, 但你必须在收到涨价通知的2个月内,行使你的解约权。你的合同将在下下个月结束后(zum Ablauf des übernächsten Monats)解除。

majeri9999 发表于 2010-3-11 21:43

解释得好详细

tester_sisley 发表于 2010-3-11 22:03

LZ是Gewerberaum,不是Wohnraum, §558 BGB在这里不适用

绿苹果核 发表于 2010-3-12 17:06

在此为LZ打抱不平。LZ倒霉遇上这么坏到骨子里的房东。
就是这家快餐店楼上住户的污水管道年久失修开裂,整个天花板下着又黄又臭的水,而且漏了不止一次,老板被迫关店数日,大大影响生意。这本来就是房东的责任,可他根本来都不来,肯定是因为没买保险,怕花钱。LZ每次请律师(共换了两个律师)时,律师都信誓旦旦地说该案准赢,让他少交房租。该房东耍了很多手段,如把饭店的信箱锁撬了,接着把法院通知LZ上庭的通知退回法院,使得LZ没能去上庭,又把死老鼠放在饭店仓库门口,接着叫卫生局和Ordnungsamt来查。还说他请人来修,LZ阻止他们进去。。。他是正宗德国人,没想到道德如此恶劣,还叫来假证人(他的Hausmeister和合作伙伴)。
结果是任何人都想不到的:法律保险的公司说,天花板第一次漏水(两年之内漏水五、六次)是在买保险不到一个月时,所以按规定律师费一分钱不付。法官有些排外,因LZ没上庭很恼火,缺席判他输噻。上诉时朋友列举减租的理由,但高级法院的法官称本案是房东告房客欠租,关于漏水造成的损失和赔偿应另案申诉,且地方法院的判决已生效,上诉期已过(朋友没收到法院的信,律师收到信也没与他联系)。明明是LZ有理,而且是按律师的建议减租,到头来他得付自己律师、对方律师费、欠款利息、法庭费总共一万多欧元,也让我们真正领教了法治国家的法律公正性。

irvine 发表于 2010-3-13 20:12

可以。你10年租期到期,不同意租金涨价就以此为由解除租约

可能房东让步你继续租下去,可能房东不让步, ...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3-10 23:0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法律版开尊口前还是稍微认真做点功课比较好。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3-13 20:23

本帖最后由 lillyanna 于 2010-3-13 20:24 编辑

法律版开尊口前还是稍微认真做点功课比较好。
irvine 发表于 2010-3-13 20:1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用这种口气讲话不礼貌, 貌似只有你才懂法?
难道德国还有不允许解约的霸王租约? 那我比较你是孤陋寡闻了哈

不过各国民法包括德国民法都绝不支持不许解约的霸王租约
所以租约定期10年,到期只有两个可能:租约解除或者延期

irvine 发表于 2010-3-14 12:58

你用这种口气讲话不礼貌, 貌似只有你才懂法?
难道德国还有不允许解约的霸王租约? 那我比较你是孤陋 ...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3-13 20:2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的问题是

在合同尚未到期之前,可否以房东涨价为由提出解约。

很遗憾你两次乱开尊口,连楼主的问题是什么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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